原帖由 鸣不惊人 于 2008-9-5 11:43 发表 一中院没有说法律不适用、或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等釜底抽薪的理由,而是用了一个地球人都看得出的借口,明显是鼓励原告上诉到北京高院,让高院接这个烫手的山芋。这样还不会在他的手里影响“反垄断法”的形象。 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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