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热讯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szx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四家防伪企业诉质检总局因超期限被驳回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8-9-5 13:5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药监局有意思,以前我看不起他们,没想到这个时候对我们声援,感谢他们.药监和质监是一家


版主,提几个问题。1、这样看法正确吗?“tmd,药监也是一个山头,由于药品的特殊性,实施范围有控制,加之美国实行类似制度(不排除是技术壁垒,保护自己药业,排斥欧洲等(欧洲国家小、分散,欧盟特别不容易达成电子溯源码方案)),他们向有实施意愿的企业推广,所以这次他们站了上风。这次新闻、反垄断诉讼最大的赢家是药监局,我们国家局、兆信都是失败者”
    2、假如药品使用中信国检的数据生成、查询网络,那么你们中信国检很快会疏远和我们的关系,投入到能有效推广这种技术的部门、或强势利益集团怀抱?
       3、你提到的“东方口岸”是不是“电子通关”的技术支持方案?由此愉快的合作,开启了质检总局和中信国检,今天的所谓“电子监管网合作”项目。。?????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质量热讯 ( 豫icp备13000103-1号 管理员邮箱:service@cnqol.com )

GMT+8, 2024-5-31 14:42 , Processed in 1.427897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