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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首案吃“闭门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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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9-5 18:47: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反垄断法》自8月1日实施后的第一案,北京兆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4家防伪企业起诉国家质检总局推广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案,昨日收到北京市一中院“不予受理”的裁定。 北京市一中院对本案裁定不予受理的理由是,“超过法定起诉期限”。此案代理律师周泽认为,国家质检总局推广电子监管网的行为一直处于持续状态,原告的起诉不存在超过期限的问题。
沙发
发表于 2008-9-5 19:29:59 | 只看该作者
老虎不发威,你当是病猫呀,嘿嘿
硬座
发表于 2008-9-5 21:04:56 | 只看该作者
呵呵。。。。。。。这回该周泽告法律行政不作为了。
板凳
发表于 2008-9-6 21:33:3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的帖子

经典啊!那样就更出名了,可人家法院也作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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