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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好人多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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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已乱阵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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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9 11:31:0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的帖子

同意,现在自乱阵脚,只会使落人口舌,而且现在一刀切 ,也损害了其他非食品类企业利益。哎,总局是典型的因噎废食。
12
发表于 2008-9-19 11:51:18 | 只看该作者
国务院办公厅也废止了1999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关于食品免检相应的规定。实行国家免检制度对保护大中型名牌企业利益来说无疑作用非常巨大,但在实施过程中太多太滥,已失去了免我国优良企业的主要代表性。废之也罢!
13
发表于 2008-9-19 11:51:4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的帖子

生产领域\流通领域都检,这样各行其职,否则所有产品都生产领域检了,其他部门就没法干事了
14
发表于 2008-9-19 12:26:15 | 只看该作者

知错能改,应该支持

全世界可能只有中国才有这个制度,我们工作要讲三个代表,我们要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质量技术监督才有生命力,每天为了工资、任务奔忙,难道我们不应该反思吗?产品质量应该处于监督之下才有保障,减轻企业负担不应该从减少抽查着手,应该看看我们的检验、检测收费是不是太高了,一个干燥箱买的价格才600元,计量检定收费是800元/次,是不是合理?检测一个花生油收费1732元,小作坊卖1斤油才赚0.8-1元,每天榨200斤花生,获得约90斤花生油,你看看人家难不难?在这次事件中,我们不必自责,化学品有几百万种,难道我们的标准要全部制订检测项目?卫生部门在管理食品几十年里,从来没搞过什么评比,我们却有些人利用评比来敛财,搞个免检要几十万的公关费,海浪你知道吗?我们系统还有个致命的弱点,上面出台的政策没考虑基层的实际情况,致使很多流于形式,海浪如果是高级领导,希望能反映一下基层的呼声。
15
发表于 2008-9-19 13:22: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wobuwanle 于 2008-9-19 09:59 发表

真金不怕火炼,以后检验经费这一项应该由财政拨款,样品必须购买,这样就不会增加企业负担了。。

-------------------《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说得清楚,监督抽查不得向企业收取检验费。但是某些部门长期以来执法犯法。检验样品要是能够通过购买更好,减轻企业负担。
16
发表于 2008-9-19 13:30: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沙洲虾 于 2008-9-19 12:26 发表
全世界可能只有中国才有这个制度,我们工作要讲三个代表,我们要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质量技术监督才有生命力,每天为了工资、任务奔忙,难道我们不应该反思吗?产品质量应该处于监督之下才有保障,减轻企业负担不应该从 ...

-----------十四楼,我坚决支持你的观点。
17
发表于 2008-9-19 13:37:08 | 只看该作者
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18
 楼主| 发表于 2008-9-19 15:28:4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海浪在游戏 于 2008-9-19 11:12 发表
没办法,全国多少张嘴要求取消,说坚持的变化形式的建议根本没人听,很多时候不是对错问题,是谁的声音大的问题,还有的要找机会砸掉一切,不管合适于否。既然免检企业的呼声和内部呼声那么大,也只好如此。
好人多 ...

呵呵,国家制定政策措施都是过家家呀,
             有许多业外人士不清楚这件事形成原因,
             错怪为免检制度,
             难道总局还不知吗,
             总局应该从这次事件中找出我们的监管漏洞,
              不让苏丹红、三聚氰胺、毒大米等等事件重演!
              免检制度操作过程中出现过多过滥及不正之风现象,
              这些也都是总局实施过程过错,
              这些只是枝节问题,
              免检制度只要操作好,
              是实实在在为企业服务!
      至于你对本人的评价,
      我是认认真真做事,
      明明白白做人,
       说话做事事实就是,
      对的就是对,
      错的就是错,
      要守法执法做好本职工作,
       无愧自己工资良心


[ 本帖最后由 好人多助 于 2008-9-19 15:55 编辑 ]
19
发表于 2008-9-19 15:49:23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基层的脸面被多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丢尽了,质检部门为什么这么脆弱?????????????????

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量那么那么的大,基本工资又没有发足,一年内要开展N多个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行动,而上级在国务院面前吹牛工作实效多,在国际面前吹牛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健全...............

唉,多次自己打自己的耳光,非常愤恨啊

,在我看来,邬建平的死肯定与这有关,但肯定还有高手在后
应该把有些贼喊捉贼的质检领导推上法庭审判
20
发表于 2008-9-19 16:03:3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免检本身就不符合逻辑,何况作为质量监管部门,将法律授予的监管权拱手送给被监督对象,这是一种错位。对企业产品监督检验是法定权利,意在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阻止打击违法行为,但你讲的不能随意的乱抽查检验也不是完全正确的,关键是检验哪个环节,我看对质量问题企业既然负主要责任,那末我们就主要到产品最末端-----市场上去抽检在销售的成为商品的产品,一旦发现问题,严惩不怠,严到何等程度,就是要使其付出沉痛代价,短时间内难以翻身,这样才能避免检验造假行为(送样检验等),才能还社会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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