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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所是事业单位.应该不应该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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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9-24 15:23: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计量所是计量检定机构,国家有收取计量检定费这一项.现在技术监督局是行政单位,是财政拨款单位!
计量检定费包括人员工资和基准维护,计量所.应该不应该财政拨款?还有请问县级计量所是不是独立核算单位?
沙发
发表于 2008-9-24 15:42:03 | 只看该作者
不是营利性事业单位财政应保证
硬座
发表于 2008-9-24 16:19:46 | 只看该作者
计量所是公益性事业单位,所以应该财政拨款。但实际财政拨款差额较大,无法保障正常工作开支。计量所是独立核算单位,有独立的法人和财务,但实际中不可能真正独立核算去。
板凳
发表于 2008-9-24 16:25:19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我们也不足道自己是什么性质
地板
发表于 2008-9-24 16:34:20 | 只看该作者
法定机构考核的时候是独立法人,但是报销费用时不是。应该是财政差额拨款
6
 楼主| 发表于 2008-9-24 22:37:24 | 只看该作者
那计量检定费中已经收取了工员工资呀?
7
发表于 2008-9-25 16:01:23 | 只看该作者
我们是财政一分不拨!自食其力!!!历史毒瘤!!!
8
发表于 2008-9-25 16:31:10 | 只看该作者
建议计量财政拨款,并转入公务员队伍。
9
发表于 2008-9-25 18:24:20 | 只看该作者
我们是自给自足的单位。。。。。。。。。。。。
10
发表于 2008-9-25 18:49:29 | 只看该作者
我们这里没有计量所,跟质检所合并,统称为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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