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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海浪在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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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执法司开始利用监管码执法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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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8-11-19 11:39:41 | 只看该作者
不是质监部门的工作就应该转告相关的部委局.下发给基层部门去做职能以外的工作,就是越权.
12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9 11:41:0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的帖子

是消费者投诉要办理,办不了要转办,是真是假按《商标法》企业要依法出最终鉴定文件,与电子监管码是什么质量标志无关。如果消费者投诉买到假货,你说:“你的投诉的产品有电子监管码,按电子监管投诉没依据,所以不受理”,那么你的观点有依据吗?行为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吗?
13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9 11:52:0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 的帖子

这个皮球踢了多年
消费者:我买到了假冒伪劣
质监:买到假货找工商
工商:那里产的?
消费者:本地
工商:找企业和质监
消费者:工商说找质监
质监:说过了卖到假货找工商,发现造假找我
消费者:你为什么确定不是销售假货的自己就是造假的?难道是你造的吗?
质监:好,你说吧,造假地点在哪里?有几个人,造什么?用什么造的?
消费者:。。。。。。。。。。。。。。。
       先考警校,学侦察
       再靠体校,学拳击和武术
       再当兵,学习擒拿格斗射击
       再找孙悟空练成火眼金睛
       然后,看出了假冒伪劣,找到了售假和造假窝点,摸清造假动态,再次找到工商和质监。
工商和质监:查清楚了?
消费者:都查清了
工商和质监:请先垫付检验费用,检验不合格后,企业出证,然后你带着我们去造假窝点
消费者:不必了,我身怀绝技,火眼金睛,我自己打假,不劳二位了。
14
发表于 2008-11-19 12:13:13 | 只看该作者
楼上说的非常形象!工商说质量问题要质监检验,所以要先找质监,质监说市场的产品工商管,你找工商!
15
发表于 2008-11-19 12:24:1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 的帖子

这不是踢皮球,流通领域已定性由工商去管,我们就应该放手,老是想抓着不放,是我们系统的人想争权谋利.
反观工商部门明明是流通领域的问题都不想去管,把球踢过来,我们却SB接着,
质量管理划分为生产和流通领域是国务院的问题,我们企图通过自己背上流通领域的管理职责去祢补职能划分缺陷,是不明智的做法.最后只会是政府\工商部门\消费者\企业都不满意的结果.
如果工商能把流通领域管理好,假冒伪劣产品难以销售,谁还会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
做好自己的本份工作,才是正道.
消费者投诉无门多了,政府自然会去解决.
16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9 12:40: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 的帖子

按您的说法,观望和不作为的理由非常充分,完全可以继续等着被改革了
17
发表于 2008-11-19 12:56: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 的帖子

质监系统早就被改的面目全非了,再改又怕什么,明确不该自己管的,就不要管,如果管了,那是越权,是乱作为,我们只要做好移交就行了,再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和质监部门应该没啥关系吧,还有什么《商标法》,这都是GS的剑,我们拿来用,合适吗?这个年头的犯罪可都是高智商的,即使你的行为能够让消费者理解,但是从法律层面上应该是说不过去的!
在这个社会里,这样的例子多的很,一个老太太自己摔倒了,你敢去扶她吗,扶了就讹住你,时间长了,还有多少人愿意去干这个,更何况是单位,总局都不管底下基层人的死活,谁又愿意去多惹事呢!
自己多下基层微服去看看吧,套用一句话: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
18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9 13:4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7# 的帖子

就转发个文件,没那么复杂吧?

我本人不腰疼,我一直在最基层摸爬滚打,上得酒桌探得贼窝,就喜欢解决高智商造假和售假的问题,既然消费者和造假的都在不断的自学成才,那么停滞不前的就显得水平要下降了。
19
发表于 2008-11-19 14:05: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海浪在游戏 于 2008-11-19 12:40 发表
按您的说法,观望和不作为的理由非常充分,完全可以继续等着被改革了

目前人民群众发映最强烈的问题是治安问题和腐败问题.
按你的观点,为了人民群众的利害,质监部门是否要去监管治安和腐败?
20
发表于 2008-11-19 14:09:05 | 只看该作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们不是执法主体,游戏老兄你先分清楚质检和工商的三定方案是什么?质检部门执法的依据有哪些?流通领域我们大多数省都交给工商了,你如果说我们要改革,我正求之不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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