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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的工作效能、部门地位与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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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5-19 16:43: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质监部门如何提高工作效能,从而提升部门地位,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对于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处理,要及时公开、透明的公布事件的处理进程,特别是事件处理的最终结果。
    近期出现的一系列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凯美瑞刹车门事件、锦湖韩泰轮胎质量安全事件,等等。
    凯美瑞刹车门事件,前段时间炒得沸沸扬扬,广汽丰田涉嫌明知产品缺陷而不主动召回,而是“谁反映、才解决”的被动处理方式,直到酿成大规模的群体性反映事件,不得已捂不住的时候,才被迫宣布召回;锦湖、韩泰轮胎涉嫌产品质量问题,因为鼓包、侧裂等严重产品质量问题,被消费者大量投诉而被总局网站点名公布,但生产商却托辞推诿责任。
    两起公共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反映强烈,事实明确。
    截止目前,凯美瑞已开始召回问题车辆,更换问题部件,以消除消费者不满和保证产品质量安全;锦湖韩泰轮胎,没有了消息,质监部门没有,厂家也没有,至于是不是私下协调解决,目前没有准确消息。公共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基本不了了之,有问题的不得已而承认还好像承受了偌大委屈,还有对问题死不承认的,看你能耐我何。可以这么说,在质量安全问题事实证据确凿的前提下,生产商这所以这么做,这所以敢在中国这么做,一个是看到目前我国法律法规不健全,钻法律法规缺失的空子,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或者说管理不到位,而笔者认为这是最主要的原因。
    我们有“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缺陷汽车召回管理规定”等等等等的法律法规,产品质量和消费者保护的基本法律框架是没有问题的。但每一次对重大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我们每一个人作为消费者,开始都是满怀期待,但相当一部分事件的处理都是没有了下文,最后不了了之,作为政府监管部门(包括质监部门)的声音,基本都是滞后,或者是被事件和舆论被动的推着往前走。我们没有看到(极少看到)政府监管部门,以及我们的质监部门,对公共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的明确态度、处理过程、处罚结果,这是我们期待的,但我们一次次的失望。
    正是因为政府部门的这种暧昧监管态度,使得每当出现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时,生产商更多的是找政府相关部门公关,至于承认错误、补偿消费者损失那是很难很难,除非万不得已没有办法。政府部门的暧昧态度,也严重损坏了政府的公信力,损坏了政府部门的形象,损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损坏了消费者信心。
    质监部门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政府重要职能部门,应该意识到这一点。特别是总局层面,面对公共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要勇于作为,提高效能,着眼于消费者利益,着眼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出发,真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以作为赢地位。要做到国内、外资企业处理公平一致,特别是对于大型企业、超大型企业乃至500强企业,由于其产量大、市场占有率高、影响面大等原因,在其出现或者涉嫌出现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时,作为质监部门更应该及时介入、快速调查取证,随时公布处理进程,并尽快公布调查结果。公开、透明不可怕,一味的掩盖和托辞,只会引发消费者、社会更多的猜测和摒弃。
    2009年国家将出台“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这对我们质监部门履行职能、加强监管又是一道利器。让我们期待条例的尽快出台,更期待面对问题时我们质监部门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高效的工作、更加透明的调查处理,来维护好每一名消费者的权益,保障好我们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沙发
发表于 2009-5-21 10:48:50 | 只看该作者
还可以的,这可是首要工作呢
硬座
发表于 2009-5-21 10:59:31 | 只看该作者
还可以的,这可是首要工作呢
板凳
发表于 2009-8-3 08:44:36 | 只看该作者
没错,出了问题,责任都必须承担责任,当然也必须要有部门出来解决。
地板
发表于 2010-8-11 16:28:50 | 只看该作者
这些企业与中央高层的关系错综复杂,不是一个质检总局能搞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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