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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含泪求助”帖子里面大家都有观点,来交流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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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8-25 11:32: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人在质监工作11年,时间不长,但也不少年头了。干过执法、计量、食品,08年开始从事特种设备监管,目前在武汉市质监局江汉分局(希望大家光临我这)。
   经过这1年多的特种设备监管工作,我发现,特种设备监管确实大有可为。应该说是:质监工作的第一块牌,王牌,绝对可以比过质量监管和食品监管。为什么这样说:1、特种设备是全程管理,具有完全的权威性!7大环节全都是质监局管理、许可。2、贴近民生,具有庞大的舆论性,范围涉及几乎所有的城镇居民。3、贴近政府,具有强力的后盾支持,每个地级政府都较重视安全事故。
   我们分局正在积极努力开展如下工作:1、全面加强与区委、区政府的联系,多次汇报和总结特种设备监管工作,晓以厉害,在工作上进一步取得政府财力、物力、政策的全面支持。2、加大对广大群众的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和了解特种设备是质监局在7个环节全面监管,让更多的群众和质监人一起共同营造---安全生活、生产环境。3、加大对权力的监管和运用,7个环节啊,什么概念?权力管得好、用得好,部门威信从此树立!
   在监管体制上和大家交流经验的还有一点,希望各地同仁给点信息。我们武汉市质监局、各分局只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等环节的证件监管,其他发放使用许可证、操作证等都是检验机构发放。还有就是电子监管系统的终端在检验机构。我认为这样的监管体系,对工作的开展会有阻碍。为什么:1、终端应该在局系统,利于摸底和全面掌握辖区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情况,才能体现“监管”二字。2、证件发放在机构,导致局系统的监管人员逐步沦为检验机构的业务员,《指令书》沦为催款书。3、模式应该是:局系统审批(现场和书面)--检验机构先收费,后检验--局系统发证,存档,根据系统设定,下个检验周期,不检验的将会第一时间收到局系统的《指令书》,这样被监管对象自然会联系检验机构,还是先收费,后检验。
   大家给点信息啊,各地是什么监管模式?
   以上观点,不好的希望给予批评和指导。对于事故和责任问题,我认为,事故发生是不能绝对被避免的,但是只要我们工作开展好了,有群众舆论、有政府支持,责任自然不会追究过大、过严。
正方观点 (42)

支持以上观点!评论:

反方观点 (14)

不支持以上观点!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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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辩手:1 ( 加入 )
    沙发
    发表于 2009-8-25 14:44:17 | 只看该作者
    一样,全国都一样。认命吧!
    硬座
    发表于 2009-8-25 15:27:01 | 只看该作者
    到处都一样,我们县级实在是很苦;
    板凳
    发表于 2009-8-27 08:17:17 | 只看该作者
    基层局只负责监管,我们这儿发证在市局锅炉科,而不是在检验机构。
    我们这儿的电子监管系统也是市局管理,不能及时更新,需要加强。
    地板
    发表于 2009-8-27 10:06:55 | 只看该作者
    我们这儿的行政权力已下放到县局,部分人员证和使用证全由县局发。再说了这2个证的发放是行政许可,不是行政机关是不可以改证的,他没有这个权力。至于电子监管,我们这儿也有数据库,但是不联网,只能通过一级一级的上报。但是在市里发证的设备,市里不和县级互通,造成县里掌握数据不全面和及时。应该是国家或省里统一开发一个大型数据库,各级监察机构是终端,这样我们即能查本行政区域的,国家掌握的又及时。
    6
    发表于 2009-8-27 14:44:36 | 只看该作者
    似乎我们这里的特种设备有无检验、是否在用设备都可以在省局的内网络上查询到。。
    7
    发表于 2009-8-27 16:41:44 | 只看该作者

    一样

    全国一盘棋,都差不多,干吧。
    8
    发表于 2009-8-28 08:45:22 | 只看该作者
    全国都是一个模子,没有办法
    9
    发表于 2009-8-30 08:17:37 | 只看该作者
    原来我们的系统本无所谓的?
    只是特种设备从劳动部门划来之后才真正干了一点点重要的事情?
    以前我们都是无所事事,没有可为的?
    从小学习的“劳动没有高低贵贱之分”都是假的?铁人、环卫工人。。。的劳动模范是历史的骗局,还是人为地掩盖等级的拙劣手法?恐怕是我们自己的脑子秀逗了吧,还是其他什么原因?上数3代,我们的长辈有谁的劳动是不重要的?我们也是他们的劳动所养活来的,那么,他们的劳动究竟重不重要,是否算是没有可为,是不是也应该算作大有可为?跑题了,呵呵,不论这个了(辩论嘛,就需要部分跑题的)

    我们系统之所以重要,就是因为有质检和计量2大技术基础的支持,结合法律赋予的行政执法权利才能高效地完成国家赋予的权利,正确的履行自己的义务
    为什么工商当年要成立自己的检验机构?原因我们就不必说了吧。
    敢问:哪块工作不重要?特种设备不需要标准?检定从哪里冒出来的?压力表、温度计不需要技术检定?行政执法不重要?没有执法就没有我们半行政半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相关精神,可能早就是企业了,那么我们还能聚在这里吗?皮之不存,毛之焉附?

    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工作哪一块不是全过程的?
    哪个城镇的居民不吃饭?
    食品安全问题需要政府负总责,现在各地政府都在研究的恐怕不是特种设备而是食品安全问题吧?我上班12年了,搞过质检,搞过检验,搞过执法,也搞过食品,没有搞过特种设备,但我认为每一项工作都是重要的,都是大有可为的,关键是我们如何对待我们的工作的?


    最后,也算跑题了吧!
    关于事故和责任
    从阜阳奶粉事件,到食品监管司的司长(和放弃责任不无关系的),到国家总局。。。
    ,还有其他林林总总的事故和责任
    食品的事故和责任好像也不小吧?
    我们不比较那个更大,只是想重申一下,我们所有的工作都重要,关键是我们要以认真的工作态度去对待,如此而已。

    [ 本帖最后由 zl12365 于 2009-8-30 08:47 编辑 ]
    10
    发表于 2009-8-30 08:50:47 | 只看该作者
    我们这里每个基层局都有监管网,一打开就一目了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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