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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3 12:26:45 | 显示全部楼层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第十八条:生产者标注的产地应当是真实的。产品的产地应当按行政区划的地域概念进行标注。
本规定所称产地,是指产品的最终制作地、加工地或者组装地。
产品形成后,又在异地进行辅助性加工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规定产地。
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的产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由此可以看出,在丁地属于辅助性加工,所以此题的正确答案是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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