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热讯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153|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辽宁局四项措施强化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2-2 12:26: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辽宁检验检疫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策划,于近期完成了对辖区内进出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和检验检疫状况的清查工作,进一步增强对进出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监管力度,节省了检验检疫的监管资源,提高了监管效率,同时也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辽宁局的主要做法:

  一是重视信息上报和宣传。为保证报送总局的信息准确、及时,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内饲料进出口相关信息的整理,并通过领导审核后方可上报,切实保证信息的准确。同时,强化指导,加大总局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及时将相关政策要求传达给企业及一线检验检疫人员,确保每项工作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是对部分检验检疫业务进行整合。为更好地落实管理办法要求,将原来分散到多个业务部门管理的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工作进行了调整,统一由动植物检验检疫部门监督管理,从而节省了有限的监管资源,避免了多部门管理下企业管理混乱的局面,同时也简化了企业报检的手续,节约了企业管理的成本。

  三是实施电子核销。自2009年9月1日起,在辖区内实施网上核销,简化了工作流程,大幅度提高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使用效率。同时,将许可证申请数量大而实际使用量少的企业列入不良记录企业名单,加严管理。

  四是开展年度审查和注册登记工作。对辖区内已取得注册登记证的出口饲料生产企业进行了年度审核和清理整顿,对于不符合总局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的,进行整顿和注销;对新增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对进出口企业进行备案。共注销饲料生产企业3家,符合注册登记要求(含换证)企业83家。通过清查,目前辖区内共有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106家,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112家。

  五是创新饲料出口监管模式。确立进出口饲料实行风险管理的目标,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开展有针对性的风险监控工作,将有限的检验检疫资源转移到对高风险产品和高风险企业的监管上来。下一步还将重点建立和完善饲料产品的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和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尽可能的将存在的风险纳入到监控范围。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质量热讯 ( 豫icp备13000103-1号 管理员邮箱:service@cnqol.com )

GMT+8, 2024-5-5 06:30 , Processed in 0.503354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