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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对丰田发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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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16:38: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三警示通告

  一、消费者应联系最近的丰田授权服务中心,确认是否在召回范围,而有因缺陷而受到伤害的,应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二、丰田及雷克萨斯品牌车辆的生产商、进口商需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保障消费者安全;

  三、如发现车辆油门和刹车的功能异常,使用丰田或雷克萨斯品牌车辆的车主,应立即反映情况,进口车车主可向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告,国产车车主可向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 010-59799616)报告。质检总局称将进一步收集研究有关信息,以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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