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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忍无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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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徽稽查不能参公的一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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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4-29 14:04:44 | 只看该作者
英雄所见略同!!
12
发表于 2010-5-5 16:49:59 |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0-5-5 17:23:16 | 只看该作者
我们支队有公务员的编,也有事业单位的编,罚款应该不是转为公务员就改变的
14
发表于 2010-5-5 18:22:08 | 只看该作者
:lol :lol
15
发表于 2010-5-14 15:23:45 | 只看该作者
全省的执法人员都应该联合起来到省局要个说法,为什么把稽查人员都定事业人员?是不是按照罚款的多少来定绩效工资。
16
发表于 2010-5-14 20:36:08 | 只看该作者
国务院决定:2010年全面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
17
发表于 2010-5-14 21:10:12 | 只看该作者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按单位类型不同,分别由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
18
发表于 2010-5-15 13:56:40 | 只看该作者
经过几天的思考和听到的小道消息,我认为安徽质监稽查参公的问题快解决了------因历史遗留问题,安徽各地市的稽查机构比较混乱,上划时有的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有的是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有的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更有甚者连机构都没有,所以省里不好解决,现在搞事业机构改革,对稽查定岗定位,正好乘机解决了上述问题,解决了机构和人员岗位问题,对下一步参公奠定了基础。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安徽的同仁们,希望就在前头!!!祝愿早日参公!!!
19
发表于 2010-5-15 14:17:16 | 只看该作者
:victory:
20
发表于 2010-6-1 09:48:53 | 只看该作者
希望是渺小的,前途是黑暗的,期待是永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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