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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是否应该标注贮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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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6-29 16:58: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当在标签上标明贮存条件。
GB 10344-2005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5.1.6.3 规定,如果饮料酒的保质期(或保存期)与贮存条件有关,应标注特定贮存条件。
5.2 规定 葡萄酒和酒精度超过10Vol%的饮料酒可免除标注保质期。

请教高手:
    45%白酒未标注贮存条件,能不能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沙发
发表于 2010-6-29 22:26:33 | 只看该作者
不能,白酒的保存无特定条件限制,且无保质期限定。
硬座
发表于 2010-6-30 08:08:23 | 只看该作者
能判定为不合格产品,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当在标签上标明贮存条件。
板凳
发表于 2010-6-30 08:42:43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从实际出发没什么特殊的贮存要求就不必标注,白酒这东西从古至今大家都知道通用的贮存,如果这也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是过于克刻了!
地板
发表于 2010-6-30 08:46:14 | 只看该作者
如判定为不和格,是合法的,如处罚,是不和理的。
6
发表于 2010-7-4 18:19:46 | 只看该作者
按照饮料酒标签上的要求:10%vol以上的酒是不需要标注的。
7
发表于 2010-7-4 21:23:34 | 只看该作者
看食品安全法,对必须标注的内容有规定,
好象总局有个123号令吧?关于食品标签的,
8
发表于 2011-1-29 15:34:4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很久
9
发表于 2011-2-11 21:22:21 | 只看该作者
不需要,白酒不需要注明贮存方式
10
发表于 2012-3-18 09:34:44 | 只看该作者
《国家质监总局贯彻《食品安全法》的意见》(国质检法(2009)365)八、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 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对预包装食品标签与食品安全法规定不一致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执行。食品安全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标签内容和要求,其他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有规定的,应当依照其他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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