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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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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8-5 10:07: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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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0-8-5 10:30:54 | 只看该作者
请吉林省的同仁发表修改意见。
硬座
发表于 2010-8-5 11:01:26 | 只看该作者
虽然不是吉林的 但是感觉这个地方法规仍是乱法一部 当然根源不在地方 各个省区对小作坊的监管界定范围各不相同 乱七八糟 看来只有把这几家合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板凳
发表于 2010-8-5 11:05:17 | 只看该作者
第六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工作。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小作坊准产证的核发以及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以外的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从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早市夜市内外,摆设桌椅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小作坊工商营业执照的核发以及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的小作坊和前款规定以外的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质监局监管范围最大 蛋糕店、豆腐坊、流动炸油条的、蒸馒头包子的、做朝鲜咸菜的、炒瓜子的、做粉条拉皮的............、人力物力资源匹配了吗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0-8-5 14:45:00 | 只看该作者
边界不清,还会有扯皮的现象。质监部门就是不该管前店后厂的,现做现卖的。应该管有固定场所,批发销售和自己送货的,也就是食品经过流通后到达消费者手中的小作坊。
6
发表于 2010-8-5 15:58:07 | 只看该作者
看看黑龙江的,那个不错
7
发表于 2010-8-6 21:04:27 |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0-8-30 21:30:41 | 只看该作者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从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早市夜市内外,摆设桌椅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那么除了这些地方以外摆设桌椅提供餐饮服务,比如蛋糕店又提供冷饮的由哪个部门监管?
9
发表于 2010-8-30 21:34:16 | 只看该作者
第九条 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四)生产加工场所应当具有生、熟食品隔离的条件,生产过程能够防止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及原料与半成品、成品的交叉污染;
前店后厂、现做现卖的能满足这些要求吗?可能吗?
10
发表于 2010-9-6 22:35:51 | 只看该作者
下来看看,现在大部分地方都没有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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