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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lm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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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质监部门处理产品质量申诉的几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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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1-3-29 17:01:30 | 只看该作者

顶一个

顶一个zzz 本文来自: 中国质量热讯社区 http://bbs.cnqol.com中国质量热讯 -质量技术监督人士的网络家园!
52
发表于 2011-4-15 13:43:03 | 只看该作者
是质量问题和瑕疵还可以解决。如果厂家生产的产品过了一二年就淘汰了,发生质量问题如何解决呢?
53
发表于 2011-4-26 17:17:10 | 只看该作者
老质监了,有才,顶一下。
5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6 17:26:2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0楼 的帖子

这位朋友没弄明白,三定方案和产品质量法哪儿有冲突了?国务院的分工难道你可以拒绝执行?请看看产品质量法的具体规定:
第七十条 本法规定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本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至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 本帖最后由 mlm001 于 2011-4-26 17:27 编辑 ]
55
发表于 2011-5-16 22:16:58 | 只看该作者
曾经接过无数个投诉或者检验的电话,一直以为只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都是有法律效应的,刚才看了要有执法部门委托检验的才有吗?因为一直在办公室,所以不太明白,讨教了?
56
发表于 2011-5-17 14:45:0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简岩


有道理!
57
发表于 2011-5-25 20:48:36 | 只看该作者
非常同意版主的见解,受理申诉首先要明确管辖的范围,这是根本。
58
 楼主| 发表于 2011-5-25 21:58:2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6# 只如初见


    不是必须执法部门的委托检验,如果有公证处的人参与作证也是可以的,因为有第三方的作证,将起到更有效的证明力。
59
发表于 2011-6-8 11:45:07 | 只看该作者
没错,只有跟消费者沟通好才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而不能只凭热情。
60
发表于 2011-6-8 11:50:27 | 只看该作者
要普及消费者对质监跟其他几个部门的职责分工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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