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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维检验局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对服装厂生产的服装产品进行检查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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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8-7 11:15: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纤维检验局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对服装厂生产的服装产品进行检查处罚吗
17
发表于 2012-8-24 10:14:3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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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2-7-15 11:16:1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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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1-11-8 15:33:18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培训的讲义。
14
发表于 2011-5-31 11:27:04 | 只看该作者
我所专门有纺织品执法队,案审会都是到市局开的。
13
发表于 2011-5-31 11:25:06 | 只看该作者
要有市局或者省局的委托书,还有啊,纺织品实验室是否认证了?如果没有,那么执法成本会比较高啊。
12
发表于 2011-5-27 16:56:14 | 只看该作者
对纤维制品的行政执法可搞行政委托,但对纤维制品的检验尚需取得相应资质才行。
凭栏晓风 发表于 2010-8-7 19:59


对于检验而言,不论是纤维检验还是纤维制品检验,都是需要取得相应的检验资质的。检验检测和行政执法,是两个概念呢。
11
发表于 2011-5-15 14:56:26 | 只看该作者
不能处罚服装生产企业,因为纤维检验部门所执行的除棉花条例外是《絮用纤维制品管理办法》。省市局都是根据 ...
燃烧自我 发表于 2011-5-13 23:46



    据我了解,绝大多数省/市局都把纤维制品这块的行政执法委托给专业纤检部门了,执法时出具的是省/市局的的文书,和稽查队用的文书一样。棉花执法的时候用专业纤检机构自己的文书就可以了
10
发表于 2011-5-13 23:46:32 | 只看该作者
不能处罚服装生产企业,因为纤维检验部门所执行的除棉花条例外是《絮用纤维制品管理办法》。省市局都是根据这个规定进行授权的。而《絮用纤维制品管理办法》中“本办法所称絮用纤维制品是指以天然纤维、化学纤维或其加工成的絮片、垫毡等作为填充物、铺垫物的制品;包括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所以处罚服装企业是超越职权,如真需处罚应该移交专职执法机构稽查办理。
9
发表于 2010-10-16 15:22:42 | 只看该作者
我翻了一下,除了棉花有法规的明文规定由纤检部门监督外,其他的我没有看出明确了纤检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对于纤维制品生产企业的执法,必须要有所属质监部门的委托执法才可以进行,否则行政行为都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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