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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改了新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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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2-20 14:15: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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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12-20 14:39: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淡淡的烟草味道 于 2010-12-20 14:15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罚款收费质量管理总局,必须的!

还可以改名为:中国企业经济状况评估中心。哪个企业经营的好坏,能收多少钱,我们门清门清的,比统计局掌握的细致而又准确。
硬座
发表于 2010-12-20 14:46:5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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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罚款收费这些问题,在总局层面上是坚决反对的。
很多人认为是总局下达罚没指标,那是对质监体制的不了解。第一,总局不负责省以下执法人员的人事、财政(这个由省政府负责),也就是说执法费用由省政府承担;第二,质监罚没全部入省级的财政,不列入中央财政,跟总局的财政一点关系也没有。第三,有罚没任务只会阻碍执法工作,对质监系统是很大的伤害,造成乱作为不作为。以上原因,总局层面上是坚决反对罚没指标的。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0 14:56:4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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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0 15:05:4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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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12-20 15:30:57 |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0-12-20 16:02:37 | 只看该作者
呵呵,罚款收费这些问题,在总局层面上是坚决反对的。
很多人认为是总局下达罚没指标,那是对质监体制的不了解。第一,总局不负责省以下执法人员的人事、财政(这个由省政府负责),也就是说执法费用由省政府承担;第二,质监罚没全部入省级的财政,不列入中央财政,跟总局的财政一点关系也没有。第三,有罚没任务只会阻碍执法工作,对质监系统是很大的伤害,造成乱作为不作为。以上原因,总局层面上是坚决反对罚没指标的。

是的,我们是被省局垂直,被省局下达的收费任务指标。钱省里统筹。
与国家局无关,但是国家局在宏观工作指导上存在失误,或者是协调不利,造成基层很被动。
8
发表于 2010-12-20 18:08:08 | 只看该作者
有什么办法?执法部门都这个样子!有任务就得罚款,想罚款就得有违法,没违法就罚不来款,所以这是一个生态系统的“食物链”。
9
发表于 2010-12-20 18:08:3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吓了一跳,还以为真改了。
10
发表于 2010-12-20 18:09:17 | 只看该作者
这叫共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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