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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改了新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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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3 08:28: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jain 于 2010-12-22 21:51 发表
瞎忽悠,还以为是真的呢

这帖子火了,被顶的呜呜的。
32
发表于 2010-12-23 08:36:40 | 只看该作者
国家局、省级局的领导应该醒醒了!!这么多的兄弟在这里诉苦,就因为我们质监系统不仅任务重,而且责任重大。背负两个安全大山,还要完成一个硬的经济指标,能不压垮吗?
33
发表于 2010-12-23 08:37:19 | 只看该作者
坚决支持楼主的改名活动
34
发表于 2010-12-23 10:36:22 | 只看该作者
罚款指标没了,怎么体现工作量、工作业绩?
35
发表于 2010-12-23 10:48:27 | 只看该作者
所有的这一切,只是让人看到了目前体制的死亡期限,逐步走向灭亡,因为这种恶性循环没有停止的可能
36
发表于 2010-12-23 12:01:52 | 只看该作者
总局领导已阅,请基层局耐心等待回复!
                           总局办公厅
                          2010年12月32日
37
发表于 2010-12-24 08:39: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itshy 于 2010-12-20 14:46 发表
呵呵,罚款收费这些问题,在总局层面上是坚决反对的。
很多人认为是总局下达罚没指标,那是对质监体制的不了解。第一,总局不负责省以下执法人员的人事、财政(这个由省政府负责),也就是说执法费用由省政府承担; ...

问题是总局层面对基层的困境采取了些什么措施?不能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如此说来,基层质监只有尽义务的份了。
官本位严重。——怎么看都觉得基层局是一帮舅舅不痛,姥姥不爱的混小子!
38
发表于 2010-12-24 08:48:58 | 只看该作者
总局没有责任?全是省里的责任?不想辩论!只是责任肯定不在下面。你总局生(领养)个儿子就是怪胎--省局,他没有有能力自己养儿子--市局等(基层局)。让基层局这些孤儿自生自灭,有点成绩就说自己的。但你承担了统领的义务没有?
39
发表于 2010-12-24 08:56:48 | 只看该作者
看吧,我们质监部门又上焦点访谈了,我们又有一群辛辛苦苦干活的兄弟们又要被处理了。我就是不懂,国家这种体制、省里的体制,质监是如何搞出来的怪胎。我们当时标准局、计量局时不是挺好的吧,现在到好,每年为两个安全提心吊胆。本来一年平平安安的,到年底却又出了这事,真他娘的倒霉。
谁能给过说法,说怎样才能监管到位,怎样才能监管好,怎样才能不出问题啊!!!!
焦点访谈你给个说法吧,让兄弟们好有一个目标才好啊!!!
40
发表于 2010-12-24 09:14:26 | 只看该作者
出了杀人犯不会追公安的责任,出了贪官也不会追纪检和检察院的责任,出了冤假错案也不会追法院等一系列人员的责任,出了医疗事故、黑诊所治死人也不会追卫生部门的责任,出了大的交通 事故也不会追交警和交通局的责任,出了楼歪歪、断桥梁也不会追建委的责任,因为他们上面的领导底气硬,企业生产的产品出了质量问题就要我们负责,主要原因是我们在上面没有人,没有替我们说话的,总局你为什么还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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