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热讯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5666|回复: 3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认证违法行为认定以及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答复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5-26 11:57: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forest 于 2011-5-28 16:51 编辑

关于对“认证违法行为事实认定及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请示”答复意见的函》(质检法函[2011]7号)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35
发表于 2012-4-11 16:06:12 | 只看该作者
收了!
34
发表于 2012-3-26 10:55:55 | 只看该作者
研究深刻,值得学习借鉴
33
发表于 2012-3-26 10:50:34 | 只看该作者
JLBCGJ 发表于 2012-3-5 21:39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十八条,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从事认证活动。认证基本规 ...

谢谢分享。
32
发表于 2012-3-21 13:51:01 | 只看该作者
真是及时雨啊·········
31
发表于 2012-3-21 10:16:20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分享
30
发表于 2012-3-15 15:39:3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啦!!!!!!!!

29
发表于 2012-3-5 21:39:20 | 只看该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十八条,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从事认证活动。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涉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的,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 认证规范、认证规则是什么?
28
发表于 2012-2-29 20:35:22 | 只看该作者
非常感谢提供这些有用的资料。
27
发表于 2012-2-29 12:58:17 | 只看该作者
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不一定一定要有环评验收报告,标准中也没有这样的要求。起码建设项目有按照环保要求进行了初期的环境评价才取得报建资格的,这方面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体系也按照标准要求建立实施了,不影响证书的发放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质量热讯 ( 豫icp备13000103-1号 管理员邮箱:service@cnqol.com )

GMT+8, 2024-5-18 08:08 , Processed in 9.395441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