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热讯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883|回复: 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越来越困惑了,不知各位在企业标准备案与推荐性标准之间如何把握的?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5-26 17:00: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是个老问题了,原本以为不是问题的问题在这段时间重新被讨论,大家各执一词谁也无法说服谁。
SO,请教全国各地的XDJM,看看大家有啥看法。
问题是:产品在有了国家推荐性标准的前提下,是否可以制订低于国家推荐性标准的企业标准进行备案?(这个问题在食品方面曾得到很明确的答复,而且目前食品标准也不归我们质监部门管,所以就不另讨论了)
就说近期企业提交的一个标准吧——复合塑料编织袋。复合塑料编织袋GB/T8947-1998,该产品已有国家推荐性标准。该份企业标准除了跌落试验外,在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和拉伸负荷、剥离率都明显低于国家推荐性标准。理由是:国家推荐性标准里的原材料和我的不一样,我的还添加了再生料,节约资源,再说了,装灰糠的袋子干嘛要拿装金子的袋子比?要质量这么好干嘛?降低成本嘛,根据客户需求,市场竞争需要。
于是我们内部出现了两种意见:意见之一、既然复合塑料编织袋已有产品标准,不论是做什么用途,都应满足国家推荐性标准,我们鼓励企业制定优于国家推荐性标准的企业标准,不应为了降低成本而牺牲质量。为了规避法律责任,降低产品质量而违规备案出事的的案例还少吗?
意见之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四条: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那么,法律上没规定企业标准低于国家推荐性标准就是违法的,所以企业可以制定低于推荐性标准的产品,反正推荐性就是推荐,不是强制。再说了,质监总局和标委新出台的关于企业标准备案的通知(国质检标联〔2009〕84号)文不是说专家负责制吗?专家都签字了,你以什么理由不给人家备案?要是企业提出不备案就是违法你怎么去应对?

我就不明白了,第一,低于国家推荐性标准的企业能不能备案,主要是看其指标是否合理,理由是否充分,可是这个事谁说了算?专家?还是质监部门? 那个复合编织袋标准如果是你碰上了是给备还是不给备?   第二,到底全国各地质监部门在类似的企业标准备案的把握尺度上是否一致?真的是低于国家推荐性标准的企业标准都不给备案吗?  第三,老是说质监部门不是审查性备案,是告知性备案,要是企标出了问题,经办的当事人真的可以把责任推卸掉吗?真的如个别领导说的那样由企业自己负责?
沙发
发表于 2011-5-26 19:29:10 | 只看该作者
根据质监总局和标委新出台的关于企业标准备案的通知(国质检标联〔2009〕84号)文
1、低于国家推荐性标准的应该以备案。看其指标是否合理,理由是否充分,专家、质监部门都有发言权。
2、如果企标真的出了严重问题,企业标准审查人员,经办人员都应该承担责任。我觉得企业推脱责任倒是找到了借口。
硬座
发表于 2011-5-28 18:52:25 | 只看该作者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这已经说的很清楚了,肯定是不可以备案了。
2、按现在的要求,我们标准备案其实也只是标准登记而已。
板凳
发表于 2011-5-29 10:11:45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该产品是用于特定使用的,标准只要写清楚只用于特定的范围内,我个人认为可以备案。
地板
发表于 2011-5-30 09:24:51 | 只看该作者
请向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委发文请示!
6
发表于 2011-5-30 13:24:1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晃晃


    山东省发布的最新《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中第十五条,审查(函审)结论主要涉及:评价意见、主要修改意见和采纳情况;所审查的企业产品标准送审稿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低于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具有相应的理由和相关影响的说明;是否予以通过审查(函审)等内容。
7
发表于 2011-5-31 00:18:56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国家推荐标准是包含国家标准内的。之所以是推荐,是因为企业可以采用和制定高于国家推荐标准的企业标准。所以,你说的这种情况不应该备案。
8
发表于 2011-5-31 16:43:40 | 只看该作者
不仅是国家推荐性产品标准,可以制定企业标准。就是国家强制性产品标准,也可以制定严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企业标准吧?
9
发表于 2011-6-2 08:42:4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晃晃


    山东省发布的最新《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中第十五条,审查(函审)结论主要涉及:评 ...
乡音未改 发表于 2011-5-30 13:24



    这是山东的地方规定,不适用全国吧
10
发表于 2011-6-2 08:43:39 | 只看该作者
不仅是国家推荐性产品标准,可以制定企业标准。就是国家强制性产品标准,也可以制定严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企 ...
简岩 发表于 2011-5-31 16:43



    楼主已经说了是低于国家推荐标准的企业标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质量热讯 ( 豫icp备13000103-1号 管理员邮箱:service@cnqol.com )

GMT+8, 2024-5-2 15:33 , Processed in 0.577441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