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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qsi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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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未潜心研究48号文,感到很有必要发一个长文,预测一下事态的发展。欢迎提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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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1 16: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交流干部分大概有几种情况,提拔交流、平级交流、正职领导交流、副职领导交流,干部任命已下达人员已到位但人员编制没有动等不同的具体情况。
不论哪种情况,质监部门尽可能多将配偶不在同一地的干部均做为交流干部处理,为干部争取调动机会。
48号文专门有完善异地交流任职制度,妥善解决好干部的工作安排问题的要求。
42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1 16: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比省政府领导还要积极,各省情况是不一样的。
shijiguo 发表于 2011-10-21 16:08



各地当然不一样了,希望你说一下你们那里的情况。
43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1 16: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3# 李四哈哈


    好呀,就希望有人多讨论。
4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1 16:2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借调干部(含混编使用干部)的归属问题,个人认为借调干部(含混编使用干部)获得借调单位的身分,只能回原单位,如果属于直属单位的,可以在改革后继续保持借调身份。
45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1 16:33:28 | 显示全部楼层
聘用人员的出路问题:只是管理体制分级管理,地方政府不会管单位聘用人员这样的具体内部事务的,是否聘用单位自己定,但如果机构合并后就可能清退聘用人员。
46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1 17:0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录用公务员的前途问题,这是肯定跟地方,但还没有正式录用前征求本人意见。
47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1 17: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qsiq 于 2011-10-21 17:38 编辑

综上所述,对交流任职干部政策最优,一般可以回调回原地,但不视同于恢复原有职务,也不视同于可以保留领导职务,但一般会得到同级非领导职务。
48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1 17:3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分级管理后的合并问题,有人担心工商部门人多,质监部门人少,在新成立的机构中质监部门的人话语权减小。
这要客观看待,工商部门人多,质监部门人少是事实,在某市,工商300多人(含城区局和工商所),质监部门39人,8:1的人数对比。
但大家要看到对质监有利的方面:
1.机构改革后极有可能是政府副职兼任大部制机构的行政首长,如果按这一方向发展,是有利于质监部门的。
2.同一层级上的领导干部,工商并没有8:1的优势。对比处级领导干部5:5平,工商为一正四副加纪检组长,质检为工商为一正三副+纪检组长+总工程师。市局科级领导工商15人,质监11人。本地质监没有城区一级的分局,不做比较。县级局班子也差不多,5:4,工商多一人。各地情况各不相同,但有一个原理是一样的,比较同一层级上的领导干部质监工商差别不大,人数、能力、素质均差别不大。
49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1 17: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分级管理后的合并问题,有人担心工商部门人多,质监部门人少,在新成立的机构中质监部门的人话语权减小 ...
aqsiq 发表于 2011-10-21 17:36


大家看看质监部门还有什么有利和不利的方面,多提意见,大家一起想办法,虽然力量小,但工作还是要做的。
比如说质检、计量、标准、特检等技术机构何去何处,会朝什么方向发展,按目前的的体制,市级技术机构还
是活得很滋润的,省级级技术机构更是财大气粗,县级技术机构也跟随分级管理后,可能不太乐观,目前的政策也不明朗。国家肯定不会考虑到这些细节,希望大家出主意。
50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1 17:59:5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一个笑话:中央的文件,你要是反过来读,说明你读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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