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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云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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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不再申请QS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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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5 05:29:26 | 只看该作者
明确了好啊。
12
发表于 2011-11-5 07:26:10 | 只看该作者
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对个人工商户范围在扩大,总局却把工商户排除QS范围之外。总局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怕”这个劲十年八年缓不过来。谁为老百姓食品安全负责》?总局、省局、市局,还是县局;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
13
发表于 2011-11-5 09:48:59 | 只看该作者
还有这东西啊?我们局怎么就从来没说过!
14
发表于 2011-11-5 21:49:40 | 只看该作者
食品生活、加工这样让工商与质监扯皮,能管理好应当是天方夜谭
15
发表于 2011-11-5 23:32:20 | 只看该作者
乱搞、胡搞、胡乱搞
16
发表于 2011-11-6 16:41:08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县局还靠他们来钱的 没有了 我们喝稀饭
17
发表于 2011-11-6 16:54:2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文件为什么不早发啊!!!哎!一群个体户给自们硬是整成了企业
18
发表于 2011-11-7 09:28:37 | 只看该作者
企业组织形式很多,有个人独资公司,合伙公司,私人公司,责任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等。只是质监当官的不知道,,,
19
发表于 2011-11-7 10:44:31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给我们减轻了负担也减少了风险!
20
发表于 2011-11-7 11:19:42 | 只看该作者
简直是无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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