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我就灌水 于 2011-11-13 14:38 编辑
第四件事说说工资待遇的事。 想当年,当我们听说要上挂的时候,是多么欢欣鼓舞,多么振奋人心。看看国税、地税。人家那个待遇、那个啥,啊~~是多么的令人羡慕啊!!想想我们也要垂直啦,待遇要和省里一样啦,我们也要有驻地方补贴啦…….呵呵,多么的令人激动啊!! 刚开始也确实有些变化,如住房补贴的比例比地方高,有误餐费,有通讯费,驻地补贴~~~可是突然间一切都没了,省局的一句“同城同酬”就结束了所有,而且把县级质监局放到了夹空里!! 比如当省局市局涨工资的时候,我们不能涨,要等县里涨完才成。当县里涨工资的时候,我们也不能涨,要等省局市局涨完才成。因为垂管耽误了职称的事,我反倒比地方的同学拿的少!!而且永远不可能追上!就是说县里的好政策我们不能执行,因为我们是垂管部门。而上级的好政策我们也不能执行,因为我们在县里,我们要 “同城同酬”。 在我们局还有一个怪事:我们局有几种工资模式。一个是局机关,属于行政机关,拿公务员工资。另一个是事业单位。而事业单位有两种:其一是质检计量属于自收自支性事业单位,工资高,二是稽查队属于财政差额补助性事业单位,工资在局机关和质检计量之间。这就存在问题了: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调到差额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要降工资,这是必须的。有些人当年因为工作需要从计量所、质检所调到了稽查队,工资降了下来。但是由于稽查队实行了参公管理,不符合条件的就需要调回去。调回去不要紧,按说工资给涨回去啊?可这就是不行,你回去行,工资不能涨!!有意思吧??找县局,县局说市局不同意,找市局,市局说省局没政策!!看来只能找省局了!!!因为回归,他们又在重新再找,目前他们正在等待市局最后答复!!!
就拿房子来说吧,因为我们垂管了,县政府集资盖的公务员小区没有我们的份,市局集资盖的只有领导的份,更没有普通职工的份~~~你说我们招谁惹谁了~~~ 【续文在九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