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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搅拌站监督检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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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2-16 23:17: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qhd1965 于 2013-4-30 14:57 编辑

混凝土搅拌站监督检查指南
一.        检查是否具备混凝土专项实验室
    混凝土专项实验室是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质量控制的必备基础性条件。因此,建设部在建建[2001]82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之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部分规定,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必须具备混凝土专项实验室。
二.        检查混凝土专项实验室能力是否满足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对混凝土的要求
1.        混凝土放射性能检测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3.1.1条强制性条文的形式规定:“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砂、石、砖、砌块、水泥、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等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的放射性限量,应符合规定。”
2.        混凝土外加剂性能检测
① 检测项目
减水率
减水率比
含气量
凝结时间差
抗压强度比
收缩率比
相对耐久性指数
氯离子含量
总碱量
PH值
硫酸根含量
细度
密度
含水率
膨胀剂限制膨胀率
外加剂氨释放量
② 依据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7.2.2条以强制性条文的形式规定:“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的氯化物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3.0.3条以强制性条文的形式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7.2.2条规定“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设计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原材料试验报告和氯化物、碱的总含量计算书。”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3.6.1条强制性条文的形式规定:“民用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能释放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不应大于0.10%,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的氨限量》GB18588的有关规定。
3.        水泥检测项目
①        检测项目
强度
安定性
凝结时间
氯离子

②        规范依据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7.2.1条以强制性条文的形式规定:“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        混凝土检测项目
强度
抗渗性能
5.       
三.        检查混凝土专项实验室环境条件是否满足标准要求
1.        标准养护室
① 标准要求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50081—2002》5.2.2条规定: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95%以上”。
准确测量是可靠控制的基础,欲将相对湿度可靠地控制在95%以上的范围,测量结果的误差不应大于2%,或湿度测量仪表在相对湿度95%以上范围的准确度不低于±2%,且应具备抗结露功能。满足上述要求的维萨拉高精度高湿传感器价格在2万元以上。
反例:如使用在相对湿度95%以上范围内的准确度为±6%的湿度测量仪表,当仪表显示相对湿度100%时,测量结果真值可能为94%。而一般市售千元以下的湿度传感器,其在相对湿度95%以上范围内的准确度肯定达不到±6%的水平。
② 检查方法
要求出示标准养护室测量仪表校准证书,重点检查相对湿度校准结果:
■        是否对仪表使用的测量范围相对湿度大于95%进行了校准,湿度测量仪表的特性是在高湿条件下(相对湿度大于80%)随着湿度的增加,测量准确度急剧下降。
■        用于校准湿度测量仪表的计量标准器具是否具备高湿条件下的校准能力,即看其高湿条件下的不确定度。一般计量所校准器具只能给出相对湿度50%时的不确定度。
■        目前满足要求的湿度测量仪表只有芬兰维萨拉的高湿传感器。
2.        混凝土膨胀剂试件养护箱
①        标准要求
《混凝土膨胀剂GB23439—2009》附录A规定“恒温恒湿(箱)室温度为(20±2)℃,湿度为(60±5)%。”
只有专业恒温恒湿箱才能满足要求。
②        检查方法
首先,检查是否是恒温恒湿箱,很多单位用水泥实验用的高湿(相对湿度大于90%)的恒温恒湿箱代替;
其次,检查校准证书。相对湿度是否满足60±5)%。

四.        检查混凝土专项实验室设备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1.        混凝土压力试验机
①        标准要求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50081—2002》4.3.2条规定试验机“应具有加荷速度指示装置或加荷速度控制装置,并能均匀、连续地加荷。”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50081—2002》6.0.4条规定:
■        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加荷速度取每秒0.3~0.5MPa;
■        混凝土强度等级≥C30且<C60时,取每秒0.5~0.8Mpa;混凝土强度等级≥C60时,取每秒钟0.8~1.0MPa。
②        检查方法
检查试验机是否具备加荷速度指示装置或加荷速度控制装置。
检查试验机在试验时加荷速度能否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如果试验机是电液伺服试验机,就满足要求。
2.        水泥恒温恒湿湿气养护箱
①        标准要求
《水泥胶砂强度试验方法GB/T17671—1999》规定:试体带模养护的养护箱或雾室温度保持在20±1℃,相对湿度不低于90%。
②        检查方法
按照标准养护室的检查办法检查其测量仪表的校准证书。只是湿度测量仪表的准确度可以放宽。
如测量仪表在相对湿度不低于90%时的准确度为±a%,则其测控范围的低限设定为相对湿度b%时,应(b-a)%≥90%。
3.        有关检测设备是否满足要求
主要设备:
非接触混凝土收缩率测定仪;
接触式混凝土收缩率测定仪;
混凝土抗渗试验机;
实验室用混凝土搅拌机(应符合《JG 244-2009 混凝土试验用搅拌机》);
火焰光度计;
限制膨胀率测定仪;
混凝土冻融试验设备
能谱仪
等等……等等

五.        检查管理是否满足要求
1.        样品标识
① 要求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5.6.6条规定“实验室应有检测/校准样品的标识系统,避免样品或记录中的混淆。”
《评审准则》释义对此特别强调“对于同批样品,该批样品应有同一编号,并对个体再细分编序号。”
② 检查方法
检查水泥、混凝土试件编号是否满足要求。
2.        内部校准
① 要求
《评审准则》释义强调“自校准或开展校准服务的溯源项目,实验室应对设备的校准绘制量值溯源系统图,以确保量值溯源到过国家基准。溯源中的各级校准实验室应能证明自己的资格、测量能力和溯源性,所出具的校准证书应给出测量不确定度,以检查是否满足溯源等级图的要求。”
② 检查方法
检查所有计量设备(尤其实验室设备)是否经过检定和校准。如未全部外送检定/校准,未外送检定校准的部分计量设备是否规范自校准:
■        绘制量值溯源系统图;
■        校准能力经过考核;
■        具备参考标准且经过检定和定期核查;
■        出具的校准证书应给出测量不确定度,且满足溯源等级图的要求。
3.        检查原材料和混凝土是否按规定检测
①        矿物掺合料(矿粉、粉煤灰等)是否按批量检测以下项目:
■        碱含量;
■        比表面积;
■        等等。
②        外加剂是否按批量检测以下项目:
减水率
减水率比
含气量
凝结时间差
抗压强度比
收缩率比
相对耐久性指数
氯离子含量
总碱量
PH值
硫酸根含量
细度
密度
含水率
膨胀剂限制膨胀率
外加剂氨释放量

其他专题请登录我的博客:http://qhd0335.blog.hexun.com/

③        混凝土是否检测以下项目:
放射性;
强  度;
氯离子和碱含量计算书;
等等。

六.        检查有关检测报告真实性
1.        混凝土用砂检测报告真实性查证
①        查看报告含泥量数值,现在混凝土用砂含泥量普遍较高,大多在3%~5%之间。
②        对已经检验完毕的砂取样外送第三方实验室现场观看检测(实验室检测砂石大多瞎编),把其结果和搅拌站自身的报告对比已验证真假,大多会现原形。
2.        混凝土用石子检测报告真实性查证
①        查看报告针片状含量数值,现在混凝土用石子针片状含量普遍较高,大多在8%以上。
②        对已经检验完毕的石子取样外送第三方实验室现场观看检测(实验室检测砂石大多瞎编),把其结果和搅拌站自身的报告对比已验证真假,大多会现原形。
3.        混凝土配合比报告真实性查证
核对28天实验量与标养室中的试件是否匹配,唯一性标识是否一一相对。
4.        水泥试验报告真实性查证
核对28天实验量与标养室中的试件是否匹配,唯一性标识是否一一相对。
5.        混凝土强度检测报告真实性查证
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加荷速度取每秒0.3~0.5MPa。每个试件加荷试验时间至少一分钟;
试件安放与清除需时间各需5秒,总计10秒;
加荷前后的复位时间估计总20秒;
每个试件试验需90秒,一组三块共需耗时270秒即4.5分钟,每小时13.4组,每8小时107组。
超出上述工作负荷,必然是假报告。
  
七.        其他
    留给其他弟兄们补充吧!


详情请加入群:191173991,共享资料,交流心得。
沙发
发表于 2011-12-17 08:16:12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
硬座
发表于 2011-12-17 09:08:51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
板凳
发表于 2011-12-17 10:36:14 | 只看该作者
很有价值,谢谢楼主的分享,向你多学习啊!
地板
发表于 2011-12-17 10:44:38 | 只看该作者
很有价值,学习,学习,谢谢分享!!
6
发表于 2011-12-17 18:25:07 | 只看该作者
太牛!!!!!!!!!!!!!!!,谢谢分享。
7
发表于 2011-12-17 21:06:15 | 只看该作者
非常有价值
8
发表于 2011-12-18 21:31:2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学习了。
9
发表于 2011-12-20 11:12:33 | 只看该作者
我们这里今年新开了个搅拌站,有几个问题想请教:
他们的产品出来到工地上要经过那几道检验?
我们这里了解到的是这样的,配方的自己检验,检验合格的就按照配方的做,出厂不检验,到了工地再取样进行检验。
但是这样的话,假如到工地上的混凝土等28天不合格的话,楼面已经浇筑好了,难道拆了去?
如何保证搅拌站出厂的混凝土是合格的?
10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0 16:31:27 | 只看该作者
1.混凝土搅拌站姿质是建设部控制,对其名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分类为专项承包企业。应该说这不是一般的生产企业,因为其特殊性在于它的产品没有办法在出厂之前检验完毕并确认合格与否。

2.混凝土的标准(原材料,最终)大部分在各验收规范中给出。

3.实体结构上的混凝土如果不合格一般搅拌站很难逃得了干系。

4.主体混凝土如不合格,在我国香港地区一般要打掉重来,损失有责任方承担。当然其交货验收检验完全由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比如含气量。

5.作为生产控制出厂检验肯定要进行,但不能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必须第三方检验。

6.如果结构混凝土不合格,国内一般首先想到的是改报告,其次结构实体检测糊弄过去,实在不行找设计方重新复核验算,即改设计。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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