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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个内蒙古标准备案注册登记的问题,希望予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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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11 13:05: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
第八条 企业标准发布后,应当于三十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十条 自治区实行企业执行标准注册登记管理制度。
  企业应当将执行的标准自执行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旗县级以上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指的是企业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需要进行注册登记管理,执行企业标准则需要办理备案手续,是这样吗?标准注册登记管理制度针对的是所有产品吗?也包括食品吗?
沙发
发表于 2012-1-11 14:58:21 | 只看该作者
按照字面意思理解是这样。
我们这里国标都不登记了,企业标准要到市局备案。
硬座
发表于 2012-1-11 15:48:07 | 只看该作者
食品标准去卫生厅备案。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 19:31:5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云深处 于 2012-1-11 21:33 编辑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9月20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http://www.gov.cn/flfg/2010-11/10/content_1742131.htm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 ... 93/201103/50976.htm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http://www.foods1.com/content/784070/
地板
发表于 2012-1-12 09:08:20 | 只看该作者
标准注册登记,是为了消灭无标生产而设立的强制性标准化管理措施。它和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标准的规定不矛盾。“第十八条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第十九条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

  第二十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制定。

  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本法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生产经营食品。

  第二十三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

  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参照执行本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规定,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企业内部适用。

  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
可以看出标准化的管理权还在质监部门,标准化法也没有修改,所以,《产品标准注册登记》所说的标准应该是指所有产品标准。包括经主管部门备案的食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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