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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使用年限有明确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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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3-17 10:57: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没有。报废或大修的主要前提有:1、处理不足,最大负荷不超过额定符合的60%时需要大修或报废;2、受压元件减薄超过50%,此时为了保证安全需要更换受压元件或报废;3、效率低于50%,需要大修或报废;4、虽经过大修或改造仍旧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必须报废更新;5、被锅炉检验所鉴定其它不能保证出力、效率、安全等其它因素的现象,根据鉴定结果出具报废或大修的情形。
只要技术监督局每年的年检是合格的,就可以使用下去。
     一般来说,你所说的这种锅炉使用寿命在10年到15年(燃煤的含硫量要低、水处理要搞好,对延长寿命很重要)
没有年限规定,但是在移装前应在检验有效期(充许使用的锅炉)
一般的审到第十年时候的费用就不如换新锅炉了。
沙发
发表于 2012-3-17 20:01:29 | 只看该作者
那也应该有一个年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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