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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QS管理中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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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06:1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受理方面,按要求市级局以上才能受理。但认为,前期工作应由县级局来做,县局主动帮助企业完善申请条件,条件基本合格后,再请市局到企业初查。这样有利于县局对企业进行监管,同时也能与市局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
沙发
发表于 2005-6-24 07:35:00 | 只看该作者
同意,应发挥县局的QS工作职能,在帮助企业完善申证条件的基础上,对企业进行预审查,提高一次性通过率。
硬座
发表于 2005-6-24 21:33:00 | 只看该作者
我们这里是这样做的呀.
板凳
发表于 2005-6-25 17:53:00 | 只看该作者
同感,这样有利于树立县级局在企业心目中的威信!!!!不光是QS,还有生产许可证、条码等都应该这样做
地板
发表于 2005-6-25 22:23:00 | 只看该作者
县级局人少,工作量大,责任重在啊,初审工作非常主要,上述作法用利工作。
6
发表于 2005-6-27 19:49:00 | 只看该作者
是应该这样。我们这里市县两级局很多工作都存在脱节问题。
7
发表于 2005-6-30 00:51:0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
8
发表于 2005-6-30 03:22: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上情况我们这儿也有同感
9
发表于 2005-7-3 08:23:00 | 只看该作者
县级局帮助企业申报的材料,到市局预审我们这里时间太长了,企业都在说我们的办事效率了。应该分类将一些企业的预审工作交县级局做,因为县级局工作人员也获取了国家食品审核员资格,为什么就不能预审呢?真不知道上级是怎么考虑的。
10
发表于 2005-7-3 15:39:00 | 只看该作者
取证指导工作可以做,预审就不必啦,不然的话又有人说咱们给发证工作加程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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