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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兵小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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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编办将全省质监稽查机构定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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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7 09:51:40 | 只看该作者
不可能吧,除非脑子进水了。
12
发表于 2012-5-7 10:40:56 | 只看该作者
自从两个妓 女自称是某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后,我现在一般都自称文盲。

很有吸引力
13
发表于 2012-5-7 18:29:22 | 只看该作者
稽查机构是行政执法,定事业了执个啥法啊,晕
14
发表于 2012-5-7 18:55:55 | 只看该作者
大兵小将 发表于 2012-5-7 09:41
更有甚者,稽查人员的绩效工资,财政只给承担一半,其余一般自己解决。山西真是胡闹啊!!

绩效怎么自己解决?还是罚款?靠。
15
发表于 2012-5-9 16:13:58 | 只看该作者
那不乱套了呀。
16
发表于 2012-5-11 15:31:52 | 只看该作者
真是这样子吗?不知道了
17
发表于 2012-5-11 15:45:54 | 只看该作者
更有甚者,稽查人员的绩效工资,财政只给承担一半,其余一般自己解决。
18
发表于 2012-5-12 17:49:29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观点:     
     我县执法的98%是事业人员,要是定为行政,这些人不是都得回检测所了,估计全省执法的岗位事业人员还是占绝对多数的,所以才这样结果。
19
发表于 2012-5-12 20:40: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简岩 于 2012-5-12 20:45 编辑

什么是公益一类?

百度百科说:

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指为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长远利益举办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功能特点,划分为三种类别: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和公益三类。

属于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的宗旨目标和内容、分配的方式和标准等由国家确定,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其经费需由国家财政予以支撑。履行职责依法取得的收入或基金要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这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从严控制,并加强监督和管理,使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



     人民网北京4月20日电(记者贾玥)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吴江今天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为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吴江指出,改革以后,从事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这些基本的公益服务,是不易或者不能够实行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划归为公益一类,所以按照正常业务的需要,由国家财政给予经费保障。这类单位所需要的经费由财政给予保证以后,就不能开展经营活动,不收取服务费用,履行职能依法取得的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基金,还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有收入,就要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库,不能自主支配。

  像普通高校、非盈利的医疗机构等公益二类单位,它所需要的经费由财政给予一定的不同投入,给予补贴,提供公益服务所取得的服务性的收入,符合条件的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依法经营所取得的经营性收入纳入单位的预算管理,主要还是用于公益事业的发展,并且依法纳税。这部分根据财政的收支情况,财政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并且要通过政府的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它的经费支持。

  吴江表示,对于公益事业发展其他方面的财政支持,这次改革主要是强调了四点:第一,国家财政对公益事业的发展要加大支持力度。要着力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第二,要改变方式,改革和完善财政支持的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就是说以事定费,是动态的,事情多就多给钱,事情少就少给钱,并且健全监管制度,提高使用效率,就是加强支持力度、改进支持方式。

  第三,要推进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改革。在这方面,要研究建立事业单位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促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强化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预算管理和执行,规范政府采购的操作执行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第四,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这就是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进入公益事业领域。在这方面,也是有很多的鼓励政策。
20
发表于 2012-6-8 19:29:16 | 只看该作者
不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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