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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天天“打酱油” 质监日日忙什么?(转来的,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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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6-21 14:46: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快报讯记者付玉良报道昨日,新快报独家披露了位于番禺的广州美味极公司(下称美味极公司)两年来涉嫌大量使用非食用盐生产酱油一事。番禺质监相关部门负责人昨日对记者表示:“目前还在等待相关问题产品的送检结果,并未做出问题酱油召回等相关措施。”对此,知名律师、广州大同律师事务所朱永平律师表示,依据国家质监总局相关的食品召回规定,目前已基本确认美味极公司涉嫌严重采用非法原材料生产加工酱油,如果质监部门在发现问题后,依旧未采取召回等应急措施,其行为可视为渎职。

  前天,新快报记者在美味极公司调查了解到,该公司两年生产2000余吨酱油,根本无法提供主要原料——食用盐的合法来源,且广州市盐业公司也证实,美味极公司从2011年1月至今年6月,仅从盐业公司购买了1.4吨食用盐,目前尚库存1吨以上。依旧国家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该公司用于生产加工酱油的主要原料食用盐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可认定该公司生产酱油行为属于非法生产行为。

  昨晚记者再次致电番禺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队负责人周洪,其表示,目前该公司的产品已送到相关检测部门,在确认产品是否合格后再对企业进行相关处理。但记者问及“目前已有明确证据证实该公司涉嫌违法生产酱油,是否会召回相关酱油”时,周洪则明确表示“目前番禺质监还未有相关的措施。”当记者再次问及“如果相关产品在检测后涉及危害消费者生命健康,而相关产品再一次扩散或隐藏造成重大后果,质监部门是否承担责任”时,周洪则已“正在调查”为由,挂断记者电话拒绝回应。

  律师说法

  “不作为”造成后果质监部门应承担责任

  对此,记者采访了知名律师、广州大同律师事务所朱永平律师。朱律师表示,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颁布的98号局令《食品召回管理规定》,食品生产者故意隐瞒安全危害问题、不主动实施召回的,由于食品生产者的过错造成食品安全危害扩大或再度发生的,以及国家监督抽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调查、评估确认属于不安全食品的,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通知或公告责令企业召回,并发布消费警示。朱律师表示,如果初步确认该企业有30余吨生产用盐无法说明合法来源,质监部门应迅速启动问题酱油的召回机制,并第一时间向社会通报警示。“如果质监部门在这一方面未及时采取措施,造成的一切后果,质监部门应承担责任,而这完全可视为渎职,司法部门应主动介入。”

  记者手记

  媒体天天“打酱油”质监日日忙什么?

  从佛山的“威极酱油”到广州番禺的“美味极酱油”,再到广州萝岗的“沁香源酱油”,两个多月来,身为新快报记者却“天天打酱油”,而这一切,都是围绕着“工业盐酱油”而展开。而我们之所以要这么做,无疑是让千万家庭和市民吃上放心的酱油。但令记者无奈的是,酱油事件发生两个多月来,我们听到来自质监部门的声音都是诸如“查处”、“召回”、“司法介入”。这样的行动固然重要,至少给我们消费者些许安慰,但我也不得不说,为何总是在媒体报道揭露后,才听到这样的声音?我们的酱油生产的主管部门——质监,在这之前到底在做什么?

  或许,我们也不该总是怀疑质监部门的能力和行动。但一个又一个问题酱油企业出现,不得不让我们深思。记者了解到,根据食品安全法则,要控制工业盐非法流入酱油企业,其实一点都不难:企业生产多少酱油,就必须要用多少食用盐,而食用盐又是国家要求专营专供的(盐业公司随时有据可查),只要质监部门把眼睛睁得大一点,所有的酱油企业都不可能、也不敢去做出如此伤天害理的事,也根本不会出现今天媒体记者集体“打酱油”的怪事。

  但愿这样的“打酱油”事件,不要再让我们媒体记者去做了,如果再这样,我也只有说一句:“这或许就是质监部门的悲哀。”

  (新快报记者王华平)
沙发
发表于 2012-6-21 14:50: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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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座
发表于 2012-6-21 15:00:38 | 只看该作者
无语。。。。。。。。。。。
板凳
发表于 2012-6-21 15:07:50 | 只看该作者
但愿这样的“打酱油”事件,不要再让我们媒体记者去做了--------------------无聊的记者,本身报道是可以的,也是本职的,尽管报道是以点带面有失公允,科室你也不要盲目的评论呀,质监都日日忙什么?记者之意就是所有质监人都忙着食品监管,那对社会、对企业、对群众的其他工作就都不要做了?再说了,你也得问问地方政府让不让你处理和监管呀。
地板
发表于 2012-6-21 15:28:38 | 只看该作者
同意楼上的
6
 楼主| 发表于 2012-6-21 16:23:13 | 只看该作者
央视批邮政行业,《人民邮电报》马上跳出来。可我们系统的媒体了。去哪了?
7
发表于 2012-6-21 22:38:55 | 只看该作者
换他来我们这蹲一个月,保证两眼哭瞎,狗腿跑断,到时就知道忙什么了。。。
8
发表于 2012-6-22 07:27:10 | 只看该作者
媒体人两大特点,一是媚俗,二是爆料。只要有机会,“官”是必须得“打”的。老百姓爱看。

近年质监已成社会焦点,大家办案要小喽~~~
9
发表于 2012-6-22 08:36:18 | 只看该作者
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10
发表于 2012-8-21 16:39:25 | 只看该作者
媒体人两大特点,一是媚俗,二是爆料。只要有机会,“官”是必须得“打”的。老百姓爱看。

近年质监已成社会焦点,大家办案要小喽~~~引用上楼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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