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热讯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4482|回复: 1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0类食品查处推迟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5-7-5 21:55: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国务院关于2005年全国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的进度安排,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对肉制品等10类食品无证查处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执函[2005]474号),决定自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肉制品等10类食品进行无证查处。
  各地要正确处理好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妥善解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关系,按照总局“以省会城市和大中城市为重点,从城市向农村分层次组织开展无证查处工作”的原则和时间安排,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要重点作好宣传服务工作,9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要集中力量对供应城镇居民的10类食品销售者进行监督检查,并追查无证的生产企业,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从12月1日开始对仍无证生产销售的要坚决依法查处,争取年底前在所有的城镇基本遏止10类食品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
沙发
发表于 2005-7-6 00:54:00 | 只看该作者
有没有上级文件上的要求,推迟查处
硬座
发表于 2005-7-6 03:37:00 | 只看该作者
哪儿来的消息?
板凳
发表于 2005-7-6 03:38:00 | 只看该作者
准吗?我们这里正查那。
地板
发表于 2005-7-6 06:03:00 | 只看该作者
我们这里正在开展“百千万行动”,重点查处无证食品。
6
发表于 2005-7-6 06:51:00 | 只看该作者
请注明文件出处!日期!文号!
7
发表于 2005-7-6 17:08:00 | 只看该作者
请提供一下文本,我们这里已开始查处了。
8
发表于 2005-7-6 18:0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10类食品查处推迟了

以下是引用 QJF543212005-7-5 22:51:36 的发言:
请注明文件出处!日期!文号!


《关于组织开展对肉制品等10类食品物证查处工作的通知》
国质检执函[2005]474号
发文日期:2005年6月23日

目前尚无电子文本。国家总局网站上也只有一个大概的介绍:
国家质检总局开始对肉制品等10类食品无证查处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出通知,对2005年7月1日后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据悉,肉制品等10类食品是自2004年1月1日起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无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销售后,第二批纳入无证查处范围的食品。

通知要求,10类食品的无证查处工作要统一时间进度,统一查处产品品种,统一查处尺度。从2005年7月1日开始,以直辖市、各省会城市和大中城市为重点,从城市向农村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开展。

自7月1日起至8月31日,要广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和无证查处工作要求。

从2005年9月1日起,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集中力量对供应城镇的10类食品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无证生产销售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对7月1日以前生产的未加印(贴)QS标志的合格产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特殊用途饮料和固体饮料中的豆奶粉、暂不实施无证查处。

自2005年12月1日起,凡继续无证生产销售10类食品的,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针对10类食品具体品种较多的情况,国家质检总局通知中明确了无证查处的肉制品等10类食品的具体品种(详见附件),广大企业和消费者可从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上直接查询。



附件:

无证查处肉制品等10类食品的具体品种

从2005年7月1日起,不得无证生产下列肉制品等10类食品;7月1日前生产的未加印(贴)QS标志的合格产品,可在其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1. 肉制品

实施准入制度管理的肉制品包括4个发证单元:腌腊肉制品(咸肉类、腊肉类、中国腊肠类和中国火腿类);酱卤肉制品(白煮肉类、酱卤肉类、肉松类和肉干类);熏烧烤肉制品(熏烧烤肉类和肉脯类);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熏煮香肠类和熏煮火腿类)。

2. 乳制品

实施准入制度管理的乳制品包括3个发证单元: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

3. 饮料

实施准入制度管理的饮料包括6个申证单元:瓶(桶)装饮用水;碳酸饮料;茶饮料;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固体饮料。

(1)瓶(桶)装饮用水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瓶(桶)装饮用纯净水以及瓶(桶)装饮用水,不包括矿物质水;

(2)碳酸饮料包括:碳酸饮料、充气运动饮料,不包括由发酵法自身产生二氧化碳气的饮料;

(3)茶饮料包括:以茶叶的水提取液或其浓缩液、速溶茶粉为原料制成的饮料,不包括以茶作为调味料加工成的各种茶味饮料,如菊花茶饮料等;

(4)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包括所有以各种果(蔬)或其浓缩汁(浆)为原料加工而成的的各种果(蔬)汁及其饮料产品;不包括原果汁低于5%的果味饮料;

(5)含乳饮料及植物蛋白饮料:包括以鲜乳或乳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含乳饮料,以蛋白质含量较高的植物果实、种子或核果类、坚果类的果仁等为原料,加工而成的植物蛋白饮料产品;

(6)固体饮料:包括以糖、乳或乳制品、蛋或蛋制品、果汁或植物提取物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固体制品,不包括烧煮型咖啡。

对纳入准入管理的特殊用途饮料和固体饮料中的豆奶粉,暂不实施无证查处。无证查处时间另行通知。

4. 糖和味精

实施准入制度管理的糖包括以甘蔗、甜菜为原料加工制成的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以及经进一步加工而成的冰糖(单晶冰糖、多晶冰糖)、方糖。

实施准入制度管理的味精产品是指以粮食及其制品为原料,经发酵提纯的含谷氨酸钠80%以上的产品。包括谷氨酸钠(99%味精)、味精(强力味精和特鲜味精)。

5. 方便面

实施准入制度管理的包括油炸方便面、热风干燥方便面,不包括保鲜湿面。

6. 饼干

实施准入制度管理的饼干包括酥性饼干、韧性饼干、发酵饼干、薄脆饼干、曲奇饼干、夹心饼干、威化饼干、蛋圆饼干、蛋卷、粘花饼干、水泡饼干;不包括烤馒头片,干面包片。

7.罐头

实施准入制度管理的罐头食品包括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不包括婴幼儿专用的各类辅助食品罐头。其他罐头是指不在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范围的罐头产品,包括花生米罐头、琥珀核桃仁罐头、咸核桃仁罐头、盐水红豆罐头、八宝粥罐头、猪肉蛋卷罐头、香菇猪脚腿罐头、榨菜肉丝罐头和香菇肉酱罐头。

在“其他罐头”申证单元中,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产品尚未列入发证范围。如玉米罐头、板粟罐头、龟苓膏罐头等。

8. 冷冻饮品

实施准入制度管理的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

9.速冻面米食品

实施准入制度管理的速冻面米食品是指以面粉、大米、杂粮等粮食为主要原料,可配以肉、禽、蛋、水产品、蔬菜、果料、糖、油、调味品等为馅料,经加工成型(或熟制)后,采用速冻工艺加工包装并在冻结条件下贮存、运输及销售的各种面、米制品。不包括以肉、鱼为主要原料的速冻鱼丸、贡丸。

10. 膨化食品

实施准入制度管理的膨化食品包括以谷物、豆类、薯类等为主要原料,采用膨化工艺制成的体积明显增大,具有一定膨化度的疏脆食品。分为焙烤型、油炸型、直接挤压型、花色型4种。

不包括:

(1)直接由水果、蔬菜(包括薯类、豆类等蔬菜)为主要原料,经真空油炸脱水等工艺生产的水果、蔬菜脆片;

(2)麻花、沙琪玛、鱼皮花生;

(3)经过膨化工艺,但最后粉碎成粉状的产品,如膨化米粉等。
9
发表于 2005-7-6 20:50:00 | 只看该作者
我们这早就收到了文件。本想7月份开始查处,但收到文件只有等啦。哎
10
发表于 2005-7-6 21:29:00 | 只看该作者
对我而言,此资料对我有重要参考价值
谢谢斑竹,辛苦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质量热讯 ( 豫icp备13000103-1号 管理员邮箱:service@cnqol.com )

GMT+8, 2024-5-21 12:16 , Processed in 0.825481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