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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未检的强制措施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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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9-24 17:02: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计量法细则》中提到的超期未检“责令其停止使用”是否可以同时封存“
沙发
发表于 2012-9-24 22:57:30 | 只看该作者
可以!
硬座
发表于 2012-9-25 08:28:35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1
板凳
发表于 2012-9-25 10:18:27 | 只看该作者
是吗
地板
发表于 2012-10-14 19:05: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计量法怎么还不修订啊
6
发表于 2012-10-14 19:06:4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计量法怎么还不修订啊
7
发表于 2012-10-15 08:37:53 | 只看该作者
不可以,封存属于强制措施,计量法中未规定未检定可以封存。可以按行政处罚法登记保存,但期限只有7天。
8
发表于 2012-10-15 10:34:2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昆仑雪菊 于 2012-10-15 10:47 编辑

计量法好些规定都不可用了,上边规定计量器具都要检定合格才能使用,
]《计量法细则》中提到的超期未检“责令其停止使用”这属于此类。
计量器具按属性,分强检器具与非强检器具,
好大部分非强检类器具,比如一些指示类仪表,大多数没有检定呀
比如交、直流电流表、电压表、万用表,功率表、欧姆表等等,很少有按周期检定的吧。

这些仪表真按规程年年检定,劳民伤财,没有必要吧,这些还是国家依法管理器具,
哪些不在依法管理目录计量器具,是否检定合格后才许使用,更不现实,毕竟是85年法律,
在执法时不要死扣条文不放。
这类计量器具地方上大多没有社会标准器具,
就是有,也不好开展工作。
榆林这次大规模处罚遭起诉是否也与此有关。
为开展检定(收钱)而强行执法是否比钓鱼执法还不如。
9
发表于 2012-10-15 15:42:48 | 只看该作者
等着计量法修订,等的花都已经谢了
结果,到现在听到的消息还是“短期内,上不了人大会”

可怜的计量啊
10
发表于 2013-3-8 09:10:30 | 只看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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