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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机监督抽查计量不合格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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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9 15:49: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加油机计量监督抽查允差超出国家标准,现场是否需要将该加油机帖上封条停止使用?那么贴封条依据哪个条款?
沙发
发表于 2012-10-9 21:40:23 | 只看该作者
   (五)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规定,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破坏计量器具及其铅(签)封,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使用未经批准而改动的燃油加油机,以及弄虚作假、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提请省级经贸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硬座
发表于 2012-10-9 21:41:24 | 只看该作者
第五十一条 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 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 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2-10-9 22:52:4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这里也没提到登记保存或扣押、封存啊。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2-10-9 22:56:2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另外,《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是部门规章,他无权设立行政强制措施。
6
发表于 2012-10-10 08:51:48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提的有道理,有些事不能似是而非,必须查到法定依据。对此,我省有地方立法。
第三十四条 计量监督执法人员实施计量监督检查或者查处计量
违法行为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
  (二)进入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被监督物品存放地进行现场检查,
按照规定抽取样品;
  (三)查阅、复制有关的账册、票据、凭证、合同等资料;
  (四)封存、扣押涉嫌违法的计量器具、设备和零配件。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封存、扣押时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确需延
长的,应当报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
7
发表于 2012-10-11 21:00:54 | 只看该作者
必须得顶呀!
8
发表于 2013-3-8 09:04:45 | 只看该作者
好好学习!!!
9
发表于 2014-1-17 13:59:34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交流,提高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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