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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平原昆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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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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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2-10-23 16:50:19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应该学习职业举报人的敬业精神,最近接触了几次职业举报人,才发现他们比我们肯专业务。
12
发表于 2012-10-24 08:36:47 | 只看该作者
对于职业举报人我们应该研究一个好的对策
13
发表于 2013-1-16 08:24:44 | 只看该作者
不予处罚,不一定对申诉不予受理。小心复议。不建议给当事人回复的太多,太细致。
14
发表于 2013-1-16 08:28:57 | 只看该作者
不错,有借鉴意义
15
发表于 2013-1-26 20:00:48 | 只看该作者
就应该这样做
16
发表于 2013-9-9 09:51:36 | 只看该作者
,强烈支持,现在的职业打假人太太太(想说脏话,算了,意思你懂的)
17
发表于 2013-9-9 10:26:39 | 只看该作者
这样处理肯定是对的,也应该这样处理。我们下面的干部对申诉人要求的信息公开也好、复议也罢,没什么可怕的。可上面会和你同样的想法吗?
18
发表于 2013-9-9 10:39:14 | 只看该作者
现在以营利为目的的职业举报人还是很猖獗,我局今年就接到过两起,该局回复得很好,很值得借鉴,我们应该学习,坚决制止以利益为目的的职业举报人的行为。
19
发表于 2013-9-9 10:48:05 | 只看该作者
好!有指导意义。
20
发表于 2013-9-9 10:57:27 | 只看该作者
好,学习了,我们就是没有及时答复举报人给他搞了个复议。这些人真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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