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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县级食品安全监管目标管理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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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5-7-13 06:07: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规范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打击和查处各种非法行为,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4]5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XX县人民政府与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签订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
一、工作职责
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依法查处生产领域中的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制度、修订发布地方食品标准和管理食品标准备案工作;实施食品质量监督抽验工作。将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卫生、工商部门。
二、目标管理及责任要求
(一)对取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覆盖率要达到100%。
(二)负责国家和行业食品安全标准的实施,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消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无标生产。
(三)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四)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监督抽验及完成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领导小组交办的抽验任务。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发布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
(五)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取证企业的质量信用档案。
(六)按时参加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领导小组成员、质量安全监管员、专题会议,汇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展情况。
(七)每月按时向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领导小组提供食品安全质量信息。对本部门的监管工作情况,每季度上报一次;对食品安全预测预警和监测评估信息,每半年上报一次;有关食品安全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限报送。
(八)按照职能分工做好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九)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若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能在第一时间向县人民政府、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领导小组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积极做好救援工作。
(十一)认真做好食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工作,按时上报查处结果,做好工作总结。
(十二)按时完成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考核与奖惩
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年度考核。考核采取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实地考察、抽查行政执法案卷的方式进行。考核按百分制评分。
年度考核优秀者县政府给予奖励,未完成年度目标管理任务的通报批评。
四、责任追究
对由于失职、渎职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按《浙江省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有关规定追究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县政府与质监局各执一份。本责任状有效期1年,即自2005年1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







XX县人民政府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签字:                      签字:


二○○五年  月  日          二○○五年  月  日
沙发
发表于 2005-7-15 03:06:00 | 只看该作者
已保存,
斑竹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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