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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西雨

重奖征集您的《打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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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30 16: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西雨兄,先发几个已经发过的老故事,然后抓紧时间再写一些在省局打假的新故事
发表于 2013-6-30 16:4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假故事:违规用警夜打地条钢
2004年6月30日,我们开始了一场参战人数不多但规模最大的一次打假行动。打击目标是位于冯雷镇一废弃煤场内新建的一个较大规模的地条钢生产企业。
     这个名叫白水XXX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的地条钢生产企业,是于2004年9月左右开始筹建。在后来与这个企业的李姓老板谈话时,李老板称第一期投资已达300万元,第二期和第三期投资还将分别投入700万元和7000万元,目标是最终建立一个较大规模的正规钢材生产企业,当然,这种愿望最终还是化为了美好的泡沫。
     在钢厂刚开始筹建后不久,我曾进入厂区见到了福建籍李姓老板,向其说明如果是生产地条钢是绝不允许的。李老板解释说,这是县政府重点引进的项目,是否继续建厂得请示政府同意。
     那次谈话之后我们向李姓老板下发了一份通知书,要求其于次日早9点前来队里接受调查。但第二天早上刚到单位,局长就把我叫到办公室说政府领导已打过招呼,对那个钢厂本着先发展后规范的原则进行管理。
     6月30日下午,经请示,副局长毛德胜同意我们请武警协助的意见。于是,经和武警中队指导员温建军协商,温指导员表示可以派4名战士协助,但只是维持执法秩序及保护人员的安全,并一再叮嘱,如有人过问,可以说是支队派兵,但不能说是中队派的兵。
     22点,包括4名武警战士在内的9人行动小组快速驶向目标地点。路上,我指示所有的人全部关掉手机。
     目标地点离县城只有10分钟的路程。在大门紧闭的工厂外,我们看到一阵阵浓烟在灯光和月光的照耀下腾空而起。狗吠声起,里面的人将大门打开,我们顺利进入了地条钢生产现场。
     在办公室内,4名武警战士迅速控制了固定电话和所有的人。最紧张的莫过于法定代表人李老板了。在整个行动中,他基本没说出什么话。
     地条钢胚大约有20多吨,我们雇佣的4名劳工开始按照指令将已生产好的钢胚向10吨的大卡车上装载。记得那些立浇钢胚每条重量最少也有100公斤,所以装货速度是非常慢的。但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
     11点左右,武警战士小刘突然跑到我跟前说中队发生了紧急事情,必须马上赶回去。我意识到一定是关于此次行动的,也没多想,便让司机将4名战士即刻送回中队。
     将战士们刚一送走,大门外就驶进一辆桑塔那2000。我没有看清是什么人,但一个干部模样的中年女人在李老板的陪同下来到我的面前,说话很冲:这是县委县政府今年的重点引资项目,你们是在破坏县上的投资环境。我问她是谁,中年女人却傲气十足地声称,这是她老公负责引进的。我又问她老公是谁?她回答说是劳动局局长张XX。
      看到我们并没有示弱,中年女人显的开始焦急了,语言也柔和了下来。这时,司机张军跑过来喊我说郭局长在大门口叫我过去。我这时才往大门口望去,小车旁确实出现了3个人影。
       跑步过去,郭局长和毛副局长都在,旁边还站着一个人。那人上来拉住我的手问郭局长:“这位是......?”郭局长简单做了介绍,原来这位就是这个重点项目的引进人县劳动局的张局长。
       毛副局长问我为什么把手机全部关掉,我没有回答。郭局长把我拉到一边,问了情况,说县委和县政府的领导正在政府常务会议室里开紧急会议,研究此事。他是和毛副局长乘出租车赶来的。在得知武警战士已经撤离后,两位局长指示卸下所有的地条钢胚和三座工频炉一并原地封存,并将电机予以扣押,然后迅速撤离现场。
       车队离开钢厂行至白水矿铁路道口处,七辆清一色的桑塔那警车开车警灯拉着警报迎面拦住了我们的去路。在确认我们的执法车辆后,瞬间20多名警察一字排开将我们围了个水泻不通。两个警察问司机张军是谁带的队?张军看了一下我,然后回答:是我们队长。
       这时我看清问话的警察是公安局的副局长樊少宁和刑警中队长张许红。
       樊副局长和我虽然不熟悉,但是是认得的。92年底复员办户口的时候,那时他是城关派出所的户籍警。精干而不苟言笑。十多年混到副局长这个份上,对于一个专心仕途的人来说,也是不易了。
       樊副局长问我是不是叫了武警,我回答说是。他又问是什么地方的武警,谁派的兵?我已经感觉到我的伙计温指导员的处境已经是很危险了,毕竟是没有经过县长和公安局的调动,擅自出警是严重违纪的。况且,公安一定是因为这个事来的。
       “我们局长在后面的车上,请他跟你解释吧!”
       说话间,桑塔那2000就到了跟前。打过招呼,樊副局长将同样的问题抛给了郭局长。郭局长当然是不便回答的,于是,我说出了实清。
       樊副局长在确认是温指导员违规出警协助打假后,骂了声:“问了他好多遍,就是不承认出警。”张许红队长上前劝说:“算了,樊局,郭局长也在现场,人家质监局打假是没错的,何况又没产生恶性后果,还是回去看温建军怎么解释吧!”
       樊副局长说还要带人去现场调查,看执法人员对对外地客商有无肢体或语言上的冲突。然后带着七辆警车呼啸而去,奔向我们刚刚战斗过的地方。
       路上,我给温指导员打了个电话说明了情况,他狠狠地骂了一句,就挂了!
       第二天早上10点,李老板给我打电话,约在白水宾馆谈事。
       在宾馆204房间,李老板说愿主动每年给质监局缴纳一定的费用,但控制在3万元以下。然后顺手塞给我一盒打开的好猫香烟,里面装着一个用百元币卷成的银团,用南方的人话讲是“喝茶钱”。走前我将茶桌上的没有拆封的“好猫”拿在手中,把那盒2000元的无烟猫仍在了床上。
       几个月后,陕西日报刊登了白水XXX金属有限公司违法生产地条钢的事情.很快,渭南市局局长马春年亲自带领市局稽查队并由县局配合,再次查封了这个县上的重点引资项目,并罚款3万元.
       又几个月后,因蒲白矿务局电费每度增加了将近0.2元,这个投资近300万元的地条钢生产企业便由此自生自灭了.
       那年过年,我给身在福建的李铭弟打了个电话,闲谈中他说并没有记我的仇.
       那件事后,质监局在当时的政府有关领导心里便挂上了号.理由是,可以擅自调动武警,可以通报新闻媒体,可以请上级局直接来处理,可以让领导在客商中的信誉和颜面尽失!
发表于 2013-6-30 16:4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西雨 于 2013-8-6 10:17 编辑

]打假故事:                                    谁动了我的地盘
2004年某月某日某时,尧禾镇。

     手机响起。
     号码是雷村乡一家钢厂的老板的。
     电话那边的声音很紧张。
     原来是蒲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执法人员来查钢厂。
     说是钢厂,其实是加工地条钢的窝点。
     白水县地条钢厂以前有5家,但多次经过打击和取缔,当时只有两家还在偷偷生产。
     这个是前些天刚检查过正在处理的一个钢厂。
     邻县兄弟光临本地,当然要过去看一下的。
     40分钟后,雷村乡地条钢厂。
     厂大门外停着一辆面包和一台10吨以上的大卡车。
     卡车是蒲城的兄弟带来的,旁边站着六七个人,衣履褴衫。是装卸工。
     大门紧锁,只留着一扇小门。
     老板看到我们过来,如同看到救星。
     在一间房,老板告诉我说蒲城局的人说钢厂所站的地盘是蒲城县的,所以来查。我这一个厂子不能两个县都管吧?
      在另一间房,进去打了个招呼,蒲城局的人共5个。
      老板介绍说,这是白水局的。
      队长叫杨金平,但以前并不认识。
      老板看了我的眼色出了这间房。
      蒲城的兄弟看到我们跟屁股过来,颜色当时很不好看。
      杨队长说这里四周虽然是雷村的辖地,但中间的钢厂所占用地是30年前蒲白两县交换的地方,所以钢厂应该由蒲城来管理。
      我说不管谁的地,这个案子正在处理中,而且产品已被查封,等我们处理完之后你们再来管总可以吧。
      几个邻县的弟兄谁也没有说话都迈出了这另一间房。
      我们就在这另一间房里等待消息。
      前几天来时留下的封存决定书和通知书还放在这另一间房的一只三斗桌上。
      我们没有等到任何消息,20分钟后。
      我不得又迈出了这另间房。
      在执法车上的杨金平队长的态度很坚决,2吨(实际是六吨)钢胚一定来拉走。
      我笑了。
      这地形真他娘的怪。
      究竟是谁动了谁的地盘?
      虽是兄弟,但人家在咱的地盘上太不给咱面子。
      文不行,只有动武。
      钢厂已经停用的中频炉和配电箱上,多了几道白水县局的封条。
      蒲城那边的人近乎愤怒了,摄象机在记录着我们的动作。
      杨金平在大门外大声呵斥,意思是说我们在保护地条钢厂,还说要报告市局或省局。
      我说你没有资格说这个话,做这个结论。
      拉锯战已经开始。
      钢厂老板和杨金平也是熟人,显得很难堪。
      六七个衣履褴衫的人幸灾乐祸地看着政府部门之间的争斗。当然,工钱是少不了的。
      两地的正副头头们同一时间在紧张的交涉。
      天色将晚。
      两地的工作人员还在紧张的对峙。
      两地的正副头头们同一时间还在紧张的交涉。
      他们也在讨论究竟是谁动了谁的地盘。
      下午6点,在经过了无数秒种以后,我们终于等到了消息。
      应该说是问题的解决方法。
      具体说应该是领导们的处理意见。
       我和杨金平的手机几乎同时响了起来。
      我这里接到毛副局长的指令,钢胚全部扣回白水,继续案件的办理。
      杨金平那里接到局长的指令,你跑到人家的地盘去干什么?撤!
      我看着杨队长面露微笑向我走来,好象是在说,对不起兄弟,原来是我动了你的地盘。
      我说以后多多交流,欢迎来我的地盘做客。
      钢厂老板马上过来递过来一千元钱,这是今天雇车雇人的费用,我认了!
      蒲城的兄弟带着我们的录象带和一千元钱,还有无限的遗憾离开了故事发生的地方。
      原来真的是蒲城的兄弟动了我们的地盘。
      晚上11点,钢厂老板如约将六吨地条钢胚送到了我们指定保管的地方
发表于 2013-6-30 16:5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西雨 于 2013-8-6 10:18 编辑

                                                          打假故事: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2008年3月14日,是白水矿医院行政处罚案法定诉讼期限的最后一天。早上从法制股长处得知县法院已正式受理了白水矿医院不服本局行政处罚决定一案。
    这件诉讼案件是我14年办理行政案件中所遇的头一遭,也是本局成立以来所遇的头一遭。
    医院的院长和书记和我的关系还是很不错的,但因为1万5千元的处罚决定翻脸却是如何没有想到过的。
    拿出整理过后的案卷,足足又30多页厚。这是一起医疗单位非法使用黑心棉的案件。当然,我向来对自己亲自制作的案卷是有足够自信的。
    听到被起诉的消息后,立即向主管执法的赵胜利副局长通了个口风。赵听了口神情好像停滞了零点几秒种,然后说,等接到法院的通知再说吧。
    果然,星期一早上例会刚结束,手机里便很及时地显示出行政庭王庭长的号码。他告诉我说在局办公室里等我。
    对于二位法官,我是很熟悉的,客气话自不用说。王庭长依照法律程序送达了应诉和举证通知。时间的指针刚刚指向10点,留二位吃饭未免太早,因此约定下午4点到某家宾馆汇合。
    应诉文书放在赵副局长的办公桌上,10日内应当递交答辩状。
    和副局长正商量应诉的事时,局长突然撞了进来。指示认真准备材料,积极应诉。这样的大事,局长当然要过问的。
    第二天早上,法制股长和几个稽查队长都被通知到副局长的办公室开会。赵对应诉的事作出了详细而具体的安排。并对我开玩笑说,咱俩还不通过这个案子火上一把!
    玩笑刚刚说完,没想到我和赵副局长就翻脸了。原因是在是否聘请律师的问题上。不过,我没想到自己实际上是又一次跳进了别人设计好的圈套。
    赵副局让马少峰队长聘请律师,我跟了一句:不用请。赵马上大怒,说不请律师你写答辩状吗?你做代理人吗?你有这个本事还要我们和律师做什么?这个案子就交给你全权负责好了。
    看着他勃然大怒的表情,我也不由自主的显的十分激动。我说答辩书怎么就不能写了?代理人怎么就做不了了?律师怎么了,他们在专业知识上就是没我懂的多!多大的事呀,你用不着跟我发脾气,不就是我又讨人嫌,惹人不爱,又给领导惹麻烦了吗?
    这一次,是我第二次不识趣的跟领导吵架。
    过了两天,局长给我打电话说好好和赵局长商量一下,找人认真写个答辩状,官司不能输。我回答说他已经吩咐人找律师做了,没我什么事。
    之后的几天,我没有看到律师,也没有怎么见到两位领导。但听到消息说领导的人事肯定要变动,并有声有色地说局长已经“退位”了。
    我开始为自己举动后悔。我想到自己可能真的给领导惹麻烦了。10天的期限即使到了,也不会有什么答辩状形成的。
    又是几天后,我听到说领导派人专门去原告方所在的医院,以放弃行政处罚的所有权利为条件,要求原告撤诉。随即王庭长的电话证实了这一消息。做为案件承办人,我却根本不知道情况。
    我开始为在自己的行为后悔,在领导更替的时候,哪里有人会去理会一个影响自己前途的官司呢?
    整整一个半月的时间,局里除了一位即将离职的副局长留守外,其它领导都失踪了。结果出人意料,赵副局长放弃了自己在白水马上即会被扶正的条件,不久后调回自己的家乡去坐了第三把交椅。
发表于 2013-6-30 16:5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假故事:南桥煤矿事件      
    在经过充分的暗访和调查,2003年4月底,我们决定对南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展开正式调查。
      检查组由杨智国负责,成员有我和41岁的同芳民。
      杨智国也是当兵出身,比我早一年来单位工作。当了多年的副队长,特点就是鬼点子多。话语很少,喜优柔寡断。办理简单的案件正是其大显身手的时候,而遇到复杂的案件,往往会举手无措,便将其他办案人员推上前台。人送其绰号:“蔫驴!”意思就是看起来十分软弱的驴子也会踢人,意指喜欢在背后偷偷做事的人。
      南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属蒲白矿务局直属国有统配煤矿,2000年时宣告破产并进行重组,改制为私营股份制企业,但业务依然隶属矿务局管理。
     4月25日,我们进入南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运销科,见到了科长国增明。说明来意后,国科长带我们察看了煤场和选煤楼。煤场有两个,一个是专门堆放煤矸石,一个是商品煤场。三个比煤还黑的工人正在卖劲的将煤矸石一锨一锨地卷入粉碎机,然后被一个大型装载车将粉碎的矸石运送到选煤楼下面的商品煤场通过运输皮带送至选煤楼上。根据掌握的线索,选煤楼共四个楼体分别为四个出煤口。火车车皮开到楼下后,一号和三号出煤闸口倒入车皮的是矸石,二号和四号出煤闸口在车皮中间和表面倒入品质良好的商品煤,一车车假煤便由此出炉发至全国各地。
      调查笔录从下午2点一直做到6点,整整做了12页,中间国科长出去了几次,我不知道是去解手还是打电话。但能明显感觉他非常紧张,不停地擦着额头上的汗水。笔录中很多问题都没有正面回答。
     天渐渐黑了下来,我们送达完相关文书后,开车准备返回。但运销科的几个人死死地把我们的车辆拦住不让走。国科长说,公司董事长得知消息后紧急从西安返回,已经到了蒲城县。经过20多分钟的纠缠,一辆广本悄然停在了我们的面前。经介绍,原来是董事长屈兆荣到了,于是,为了一个简单的吃饭问题,又卷入了一场时间更久的纠缠之中。
     最终,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我们同意一起去用餐,但否决了去西安和渭南的建议。于是只到了离煤矿2公里以内的罕井镇一家非常普通的聚仙阁饭店。
     酒过三巡,饭过五更。我们和屈董事长以及作陪的总经理、科长、书记等始终没有谈及掺假时间。临别时,董事长表态一定积极配合调查并认真处理。
第二天,经主管局长批准,南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煤炭一事正式立案。
连续在南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调查了四天,公司方面配合态度很积极,进展也非常顺利。而午饭和晚饭的地点都放在了聚仙阁饭店。
     4月28日,也就是驻矿调查的最后一天,晚饭时我们和矿方正式提到了案件的后处理问题。
     趁着去洗手间的机会,科长国增明问我需要交多少钱才能结案?我回答说最少也得十万,但最终的处理得提交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决定。
然而过了一会,杨智国把我叫出房间,说国科长同意交一万元了结。咳!我又被蔫驴踢了一脚。
     董事长对运销科长未经请示擅自表态的表现显的十分震怒,这在后来罢免其职务得到证明。
     几天后,国增明科长约我们到白水宾馆见面。这次谈话内容就是罚款的事。时间只有20分钟。
     那天谈话后的第二天早上一上班,杨智国就跑过来告诉我说国增明昨天喝敌敌畏了,现在正在县医院抢救!
     随后,局领导召集局务会开了紧急会议,商议国增明服毒一事及可能会带来的影响。最后决定所有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去医院看望住院的当事人。
在国增明病情稳定后,期间我悄悄地去看了一次。案件便搁了下来,成了未决。
      后来,我们了解到国增明服毒事件其实与案件本身并不任何牵连。

      同年6月,杨智国因处理渭南昂威面粉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无证面粉案受到渭南广播电视报、渭南电视台及中央电视台的相继报道和暴光,影响很大,杨智国被内部进行了党内严重警告和撤职处分。之后,南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趁机鼓动20余名煤矿工人在局里闹事达10天之久,严重干扰了全局正常的工作和学习。
发表于 2013-6-30 17: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假故事:华为公司被指认证违法

2008年8月3日,白水县质监局接到举报称,该县某酒店吧台内使用的一款电话机无3C标志,遂指派工作人员进行调查。结果证实,该电话机产品系县电信公司安装。8月7日,白水质监局对县电信分公司正式立案调查。

    鉴于电信公司无法对涉案产品的技术性和专业性问题做出解释,执法人员先后多次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华为西安代表处联系,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及证明文件。华为先后于8月16日、26日和30日分三次做出举证陈述,认为白水质监局将其450MHzCDMA无线固定台认定为800MHzCDMA的移动台的事实证据不足。

2008年10月10日,白水质监局执法人员将该机样品送陕西省通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检验,但该站因为企业技术原因无法对产品的频段作出判定。

     此前,执法人员电话请示认监委请示SU2008是否需要认证,答复是450MHzCDMA无线固定台不属于强制性认证目录范围。2006年7月25日,国家认监委曾对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华为的另一型号的SU2006型450MHzCDMA无线固定台是否需要进行“3C”认证的请示有过同样的批复。

     在查阅了大量的资料文献和法律文件后,执法人员认为,我国现行的小灵通允许使用频段为CDMA 1900MHz或PHS制式。而CDMA 450MHz是工作在450MHz低频率上的一种无线通信技术,它以CDMA 2000为核心技术,早期主要用于解决农村通信和中央党政机关、军队、铁路、公安等部门专用通信和一些企事业单位的指挥调度系统网络。2002年,原信息产业部下发《关于加强450-470MHz频段管理的通知》(信无函[2002]127号),要求自2003年3月以后,全国电信运营商禁止使用CDMA450MHz---470MHz频段内的频率。原因是“未获得电信主管部门的业务经营许可”、“未获得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2005年3月7日,原信息产业部又下发文件,重申禁止使用450MHz频段CDMA无线接入设备建设无线接入系统。做为我国最大的通信设备制造商之一的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其生产的450MHzCDMA无线接入系统设备与中兴争雄成为出口海外的主要供应商,但在国内销售显属违规 。因为企业技术原因,检验机构虽无法对产品做出判定,但该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

    根据大量的调查取证结果,白水县质监局最终认定,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所称其生产的SU2008无线固定台属于450MHzCDMA固定台系列,辩称该产品不属于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的产品的事实无法定依据支持。生产企业和通信营运商合作,将实际频段为800MHzCDMA的SU2008无线固定台产品改作禁用的450MHz工作频段,亦涉嫌违反电信相关法律。该县电信分公司自2008年1月-10月,共销售该电话机770台,总值34.65万元。白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于近日对该县电信分公司作出了罚款15万元的处罚决定。

   据悉,为了与移动、联通推出的农村商务电话相抗衡,陕西渭南市电信分公司三年前开始携手华为在渭南市推出“村村通”450MHzCDMA业务,主要针对较偏远地区的农村电信用户。几年来,因其低廉的通话费用和优良的通话品质,发展速度十分惊人。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曾在2003年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该公司起初生产450MHzCDMA产品是先前为一些地区的试验网生产的少量测试系统,自信息产业部发出禁令后早已不再生产。

发表于 2013-6-30 17: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白水 于 2013-6-30 17:10 编辑

                                            打假故事:败走煤城
       对陕西蒲白矿务局西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是我13年打假生涯中遇到的最窝囊的案件。
    2005年12月27日,我们组织对刚刚改制不久的由地方并入蒲白矿务局的西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了生产许可证产品例行执法检查。
    在得到公司办公室的通知后,供应科长刘培林热情地接待了县质监局的三位执法者。
    西固煤业有限公司原为白水县地方国有煤矿。在煤炭形势低迷企业生产经营举步为艰之时,蒲白矿务局审时度势一并购买了原白水县利群煤业有限公司51%的股份,于2003年10月31日正式挂牌成立了一所年设计量30万吨的现代规范化煤炭生产企业。
    在对供应科几个库房的检查中,我们发现了9只标称浙江东煤真空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9只QC83-120型和QC83-80型矿用隔爆型磁力启动器。在铭牌上,我们没有发现标注有生产许可证编号。
    当日下午,我们向浙江东煤真空电器有限公司发出调查函。
    次日,浙江东煤真空电器有限公司在复函中称,东煤公司从未生产QC83系列矿用隔爆型磁力启动器产品,并请我局详查
陕西蒲白西固煤业有限公司的货物来源。随函发来一份印章和日期模糊不清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登记表。
    在2005年12月30日对该公司供应科班长刘战锋的调查中,刘详细说明了无证产品的来源和用途.证实了该批无证产品是正常使用于该矿煤炭生产经营中的电力防爆。
    后来在几次通知而该矿相关负责人拒不接受调查和处理的情况下,2006年1月,经过案审委审理决定,我们在白水县公证处的现场公证下,对西固煤业有限公司相继发出了罚款金额20万元的行政出罚告知书和决定书。
     我们不知道在后来的三个月中,蒲白西固煤业有限公司为什么没有对我们的行政处罚决定提出复议或行政诉讼。当然,20万元可能对一个煤矿企业来说,实属九牛一毛。也可能,是西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渐渐淡忘了。
     而我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程序正在紧张而有序的进行中。
     2006年4月13日,在被处罚人西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丧失了诉讼权利后,我拿着26页的一本案卷踏进了白水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在法院大院,我看到一栋崭新的大楼的顶端中央上高高悬挂的国徽和“公平公正廉洁高效”8个金色的大字。
     在经过对案卷的初审后,行政庭的几位法官对案件的办理大为赞赏,称是县属行政机关案件办理的典范。并意真情切地表示,案件强制执行将不会存在任何障碍。
      4月14日,法院正式立案。强制执行款项为65万元。
     然而,此后的一个月,我们不知道在法院和西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发生了什么?之前的,之后的,和正在发生的.......
     5月15日,在法院行政庭,我见到了一份由西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提交的《异议书》。《异议书》中称,被异议人在库房中查获的无证产品不能视为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因为异议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进了无证产品,但并没有使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之中。所以对被异议人认定的异议人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事实不予认同。
     被执行人在丧失行政诉讼权利之后竟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这令我们大为吃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
     但是,被执行人有何法律依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异议呢?
     经过我们的催促,行政庭要求我们于三日内向法院提交关于在库房中查获无证产品属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法律支持。否则,将作出不予执行裁定。
      在随后三天内,我先是电话请示了全许办,一位处长解释说他(企业)购进无证产品不为使用是为了看吗?并让我们查进货发票和使用记录,并可以将案件移送到无证产品生产地的质监部门查处,但,需要法律解释,则需要省局向总局法规司发函请示。放下电话,唉,这都不是我想要的。然后,急忙起草打印了一份《关于在企业库房中查货无证产品是否可以认定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请示函》,于第二天早上10点整准时到达了150公里之外的西安市新城广场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大楼8层的省局法规处。
      省府办公大楼正在装修,中间区域装修区将各部门挤压到了大楼两边非常狭窄的空间。我从大楼南边上到8楼,然后又急忙原路下来,再绕道大楼北边的电梯入口处,随着升降机的提升运动,终于找到了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法规处的破门紧锁,我连忙给王处长打了电话,他好象正在外面买东西,说一会就回来。
      王处长没有看案卷,但回答却令我十分失望。悻悻中,我离开了新城省府大楼。
      第三天,也就是2006年4月29日,11时30分,我赶到了渭南市局,来到法制科。但,法制科长的冷漠又如同在我头上浇了盆冷水。
      在董广利副局长办公室,我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案件情况。董局长说马局长找他有事商量,他安排办公室给我们准备了午饭,案件到下午再说。
      午饭没去吃,但这一次,再也没有出乎我的意料。经过总局和省市局的三级请示,我没有得到任何法律支持。
      5月30日,我们收到了白水县人民法院(2006)白水行执字第30号《行政裁定书》:
      “申请人白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6年4月29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其于2006年1月13日作出的“(白)质技监罚字[2006]第001号”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决定。
      本院于4月3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申请人白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的“(白)质技监罚字[2006]第001号”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申请人白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虽符合法定程序,但据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认定有所不清,适用法律显属不当。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白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的“(白)质技监罚字[2006]第001号”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决定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条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申请执行人白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的“(白)质技监罚字[2006]第001号”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决定,不准强制执行。
       本裁定为终局裁定。
        2006年5月29日"
发表于 2013-6-30 17: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首查宗申
  做为中国大型民营企业集团和摩托车重点骨干生产企业之一的重庆宗申集团,其生产的“宗申”牌摩托车先后荣获“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等我国产品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宗申”摩托在中国乃至许多国家都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因此“宗申”不但是中国的民族品牌,而且也成为世界的品牌。
     然而,民族品牌中的一些企业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在产品质量方面也和其他中小型企业一样,也会出现同样的错误。“宗申”摩托就是其中之一。
     白水县是中国第一个查到“宗申”摩托在3C方面存在问题的地方,虽然问题看似很小。
     我随即也成为第一个敢向宗申“发难”的人。
    2003年9月某日中午,下班路上。我路过人民路一家“四通摩托车行宗申专卖”时,不经意地瞄了一眼店门外已经拆封的一只“宗申”摩托车外包装纸箱。职业的习惯,我发现包装箱上的模压3C标志竟然标注的是 CCCs&e。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共分为五类,而这一种是代表电器产品的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标志。摩托车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认证标志即CCCs。
    该产品型号为ZS-100。
    下午2点,我们立刻对四通车行的负责人杨勇展开调查,以该批产品涉嫌假冒为由予以封存。次日晨,向宗申摩托科技制造有限公司发出《协查函》以确定真伪。
    宗申方面的《回复函》事隔24小时放在我的办公桌上,关于涉案物品真伪的鉴定结果是不出我们意外的。《回复函》中详细说明了关于标志使用错误的原因, 称经调查,“宗申”产品的外包装箱是由多个包装箱生产企业协作生产,  ZS-100型摩托车包装箱发生标志印刷错误属于重大质量问题,而且数量巨大。宗申公司已经下令立即停止使用该批问题包装,能做技术处理则返厂处理,不能做技术处理的全部予以销毁。
     “宗申”知错就改的态度令我感动。早上10点左右,我的手机接到了来自重庆宗申科技制造有限公司一位副总的电话。
      副总的姓名已经被4年的风雨冲洗的全无印象。再次表示感谢之后,副总谈起了问题的解决方法。
      “解决方法”以金钱为度量,双方心知肚明。
      我给副总的解释是在安全认证产品上使用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标志是产品质量法中规定的冒用认证标志中的一种形式,按照规定应当没收产品并处货值金额一倍的罚款。当然,需要说明处罚对象是白水四通摩托车行。
      副总那边的态度是相当谦逊的,言谈中不断表示宗申集团非常感谢陕西白水质监局及时为企业发现和纠正了重大问题。不然,产品全部出厂将在全国各地都可能发生执法问题。
      最后双方同意费用的数额和交纳方式另后再协商。
      呵呵,我当然没什么不同意的啦,要别人的钱钱,气不能太长。
      下午,郭大老板电话传我到办公室,简单问了一下案情。下面人办案,领导还不知道,是严重违反办案程序的。
      郭局长了解情况后,马上拿起电话向市局的原副局长马春年(现为市局局长)做了汇报。然后,电话那边传来指令,案件影响非常不错,企业已经表示感谢,所以要以纠错为主,对名牌产品要多帮扶和指导。费用就不要让交的太多,5000就差不多了,明天让企业派人过来交款!
      领导处理案件的态度我表示非常赞成,关于原则问题,我就没什么资格讨论了。
    两天后,宗申摩托西北总代理渭南市燕兴摩托销售有限公司的几位经理来白,如数将5000元现金交到局财务室,但请求不要罚单,所缴现金以赞助费或咨询服务费为名。
     一月后,宗申摩托西安办事处送来一面“金睛火眼辩真伪,明查秋毫显真功”的锦旗以示谢意。  
  
发表于 2013-7-31 09:47:45 | 显示全部楼层
白水兄的手法有点类似写小说
 楼主| 发表于 2013-8-6 10: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白水兄弟,太感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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