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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engzhil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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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辩论第2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责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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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7 15:42:50 | 显示全部楼层
1、产品只要出厂销售,就视为合格产品,不论是主观故意还是过失,都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产品质量合格与否是经过检验得到的结果,产品在抽样时所执行的标准和等级,以及是否为合格品,在抽样单上都有记载,只要企业主签署意见,没有异议,被检产品就是合格品,检验不合格就可以定性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3、故意与过失只是在行政处罚时自由裁量时考虑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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