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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机构定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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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14 15:04: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安徽省政府在质监系统上划的文件(皖政【1999】37号文件)中规定“机关和稽查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为什么安徽稽查人员现在是事业编制???谁知道更详细的情况?
沙发
发表于 2013-6-14 16:29:03 | 只看该作者
参公也是事业编。
硬座
发表于 2013-6-14 17:00:21 | 只看该作者
事业编永远是事业编,改成公务员很难。除非参加公务员考试招录。
板凳
发表于 2013-6-14 17:33:23 | 只看该作者
参公管理,就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本质还是事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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