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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定性冒用厂名、厂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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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8 09:42: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购买他厂的产品后贴自己厂的厂名、厂址进行销售(同类产品,不涉及许可、3c等,没有委托,没有标产地),怎么定性?
沙发
发表于 2013-7-8 10:06:14 | 只看该作者
看看有没有代加工协议??
硬座
发表于 2013-7-8 10:32:32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没有代加工协议,记得原来讨论过这一问题:应该也定为假冒(反向假冒)。

板凳
发表于 2013-7-8 10:39:00 | 只看该作者
贴自己的厂名厂址不能定性为冒用厂名厂址。这种行为还真挺尖端的,应该不属于违法行为。
地板
发表于 2013-7-8 11:33:10 | 只看该作者
此行为属反向假冒行为,目前反向假冒商标是违法的,但反向假冒厂名厂址无罚则,因此不能处罚。
6
发表于 2013-7-8 11:51:21 | 只看该作者
目前法律有漏洞,对此是空白。
7
发表于 2013-7-11 10:16:05 | 只看该作者
此种行为不算违法!
8
发表于 2013-7-12 10:50:55 | 只看该作者
此类情况不宜处罚
9
发表于 2013-7-12 11:03:39 | 只看该作者
“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指非法标注他人厂名、厂址标识,或者在产品上编造、捏造不真实的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以及在产品上擅自使用他人的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行为。”
1、非法标注他人的2、擅自使用他人的3编造、捏造不真实的。貌似第三条能靠上,但是加贴标签的行为也属于生产环节一部分。应慎重定性,企业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为何呢?对消费者,对他人会造成何种危害呢?淡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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