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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属于“双打”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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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3-5 08:53: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原则上应当主动、及时公开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质检部门查办的,哪些具体类别的案件,属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
哪些具体类别的案件属于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沙发
发表于 2014-3-5 09:30:26 | 只看该作者
字面就能理解吧,按照质监局职责,你开展的生产领域打假工作就是打击制造假冒伪劣商品啊
硬座
发表于 2014-3-5 14:47:44 | 只看该作者
就是生产企业的假冒伪劣产品,
知识产权这一块应该在知识产权局或者工商局的商标注册那一块!跟质监说不着话吧?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4-3-5 16:10:46 | 只看该作者
假冒伪劣仅是一个俗称,具体处罚条文中没有这个概念。
假冒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认证证书和标志等等,是否为侵犯知识产权?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是否一律应为属于假冒伪劣?
产品质量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是否可一律认定为伪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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