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热讯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5686|回复: 3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新人对机构改革,质监、工商合并的思考,所思所想不成熟请见谅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4-22 16:40: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大狼zxz 于 2014-12-15 15:03 编辑


所谓存在即为合理

全国各地频繁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就食品安全而言,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环节,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而介入从食物原料生产到最后端上餐桌这一链条监管的还有农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多个部门。监管部门多并没有体现出多头管理的优势,反而是出了问题却不一定能够找到管理部门,使得群众投诉无门,这正是食品监管出现的“九龙治水”的情况。于是有人提议将食品、工业产品等生产、流通全过程由一个部门负责管理到底,这样各部门工作协调变成了内部安排,出问题也可以找到主管负责的部门。于是管理食品、生产企业的质监局和管理流通商品的工商局合并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全国范围内的工商、质监机构改革正处于调研和改革阶段。



为什么老要改革?

"改革,调整,整顿,提高"是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来的八字方针.而我们的改革步伐却长期停留在"改革,调整"上,在执政水平走向"提高"的路上我们始终未能取得长足的进步,如今,"改革,创新"已经是新世纪的主题,我们的政府也在机构改革方面尝试创新和改革,但我们要认识到不断的改革和调整并不能解决问题,如何提高职能履行效率、增加市场管理能力,要在“整顿和提高”上下功夫,机构改革是制度职能改革的尝试,而我们公务员队伍的办事效率和作风改变,则是软实力的提高。


一些思考和建议

各个地方改革的重心都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但在改革过程中要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仅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设立专门全过程监管的食药监局全局监管,另外应该重视质监局的技术职能,提高业务水平、执法水平。对于与食品相同问题的其他商品的监管,质监局应该把相应的生产监管职能与工商流通、销售中的监管职能合并形成深圳模式推行的市场监督管理。另外各地情况不同,不能全部生搬深圳模式,而是在进一步改革中不断尝试和磨合,慢慢改革,在改革中调整,在改革中进一步理顺职责明确责任,合理安排人员变动,做到“人随事变“。关于质监系统的计量所应该进一步强化其技术服务职能,提高人员技术水平,而工商局下属的工商所随市场监管局建立一同并入其中,发挥基层所的监管服务职能,贴近民众,进一步实践改革职能。

1、食品药品相关管理职责,质监局、工商局都移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统一监管;
2、把质监局与工商局交叉职能部分移出与工商局合并,如农资、工业产品、纤维制品等各类商品从生产到运行、销售合并为市场监管局。工商局下属工商所,变更为市场监管站,按区域管理划分职责,从生产、流通到销售的各个商品行业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协助打击企业、商业违法违规行为。
3、整合剩下的质监局职能,有特设、计量认证、质量标准建立、标准化、执法打假。
4、质监局应当加强执法打假技术支持建立,专门提供计量认证把关,提升技术辅助市场监管局执法打假。
5、形成“大质量”和“大市场”双重改革。市场监管局全程管理生产和经营,提供服务。而质监局以提高技术水平,一方面提供技术支持辅助市场监管局管理市场,另一方面牵制市场监管局,监督执法打假。


沙发
发表于 2014-4-22 16:53:00 | 只看该作者
: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
硬座
发表于 2014-4-22 17:08:58 | 只看该作者
存在即合理这句话是上世纪的翻译错误,原文意思是:存在的都是有其原因的。
板凳
发表于 2014-4-22 18:14:22 | 只看该作者
不错,很有想法,应该是对质监事业比较热爱,比较执著的人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4-4-22 18:57: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大狼zxz 于 2014-4-22 18:59 编辑
梦想 发表于 2014-4-22 18:14
不错,很有想法,应该是对质监事业比较热爱,比较执著的人


谢谢,我确实是很执着质监事业,三番四次的朝着质监的队伍里面挤,可惜我们这边快合并了,即便职能还在也还是不甘心质监局就此成为历史,算了,在这里写点想法就好了
6
发表于 2014-4-22 19:52:09 | 只看该作者
写的不错            
7
发表于 2014-4-22 22:06:06 | 只看该作者
两个机构根本不该存在,保留食药就行了
8
发表于 2014-4-23 06:45:11 | 只看该作者
写的不错但你旳想法实现不了因为你把质监给卖了??????
9
发表于 2014-4-23 07:52:22 | 只看该作者
应该说更多的是部门利益的问题。
10
发表于 2014-4-23 07:57:17 | 只看该作者
学生似的想法,不错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质量热讯 ( 豫icp备13000103-1号 管理员邮箱:service@cnqol.com )

GMT+8, 2024-5-7 10:46 , Processed in 0.804563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