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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取消质量工程师资格认定的影响及未来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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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8-13 16:50: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来回复的帖子很快就沉了,干脆重开一贴,抛砖引玉,请大家一起来讨论。
一、对系统内部职称评定的影响
就目前而言,根据中级资格证已经按照工程师聘用的,应该还是有效的。但是工程师是按照三年或五年一聘,若干年后重新聘用时,问题就来了,质量工程师的资格已经取消了,继续按照工程师聘用就没有依据了。
二、质量工程师考试将来发展趋势
此次取消的职业资格考试,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纯粹的资格认定,如注册税务师。将来可改成由纳税人协会或者成立个注册税务师协会来组织。当然原来只有通过考试才能从事税务代理的“特权”是没有了。其实国家改革的目的就是如此,取消对从事某项职业的限制。将来类似于注册税务师之类的资格,仅仅是对某人具备某种能力的肯定,就像英语四六级、微软的MCSE考试一样。
第二种就是质量工程师了,既有资格认定同时又是具有职称功能。其实对于我们系统内部来说,后者才是最主要的。将来也有可能由质量协会来组织,但是,失去了职称评定的功能,对系统内部而言,那真就成鸡肋了。
沙发
发表于 2014-8-13 17:11:57 | 只看该作者
重新聘用时肯定就无效了,这个毋庸置疑。
说到底就是部门不给力,人家安监总局自己弄得安全工程师就没取消
硬座
发表于 2014-8-13 23:22:02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题目真大呀。
板凳
发表于 2014-8-14 09:31:15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有质量工程师证,现在突然取消,感觉有点失落,毕竟这个证也是经过努力考试得来的,不希望一下就取消,希望国家出台政策,转换成其他工程师之类的,
地板
发表于 2014-8-14 10:50:09 | 只看该作者
我们系统搞了个“质量工程师”资格认定,每年都要考试,看似严格,其实是劳民伤财折腾人。其目的就是在搞我们质监推行的质量兴市、名牌产品等作为前置条件,可是在实际操作中,每个名牌产品的申报和评审,大部分都是借证申报,虚头巴脑的事情,早就应该取消。
6
发表于 2014-8-14 18:15:10 | 只看该作者
看看质检系统内部的“质量内控”和“质量管理”搞的啥样,就知道这个有没有必要了!
7
 楼主| 发表于 2014-8-15 10:34:53 | 只看该作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函〔2014〕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7月22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公布取消一批准入类职业资格,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决定,搞好政策衔接和平稳过渡,维护专业技术人才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53号),取消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可报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经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等国务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将取消的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矿业权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二、调整为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不再实行执业准入控制,不得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职业强制挂钩;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再实行注册管理;取得资格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再将职业资格管理与特定继续教育和培训硬性挂钩。请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建立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规定,抓紧修订各项职业资格制度文件,并报我部审核发布。

三、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取消后,国家将结合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研究建立质量工程技术人员新的人才评价制度,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工程系列质量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取消后,国家将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统筹研究完善企业法律顾问人员的评价办法,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企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四、我部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涉及到的职业资格项目调整、政策衔接、考试日期、报名缴费等具体事宜,另行下发通知,提出具体过渡办法。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的督导和检查,指导和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取消职业资格和后续工作,确保平稳有序。

有关情况请及时通报我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4年8月13日
8
发表于 2014-8-17 12:39: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铁剑铜琴 发表于 2014-8-15 10:3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函〔2014 ...

我靠,转为工程序列,因祸得福了啊
9
发表于 2014-8-18 08:39:02 | 只看该作者
其他部门也真欺负人,看我们部门不中了,把质量工程师也给取消了。:@
10
发表于 2014-8-18 09:14:38 | 只看该作者
rbggio 发表于 2014-8-14 18:15
看看质检系统内部的“质量内控”和“质量管理”搞的啥样,就知道这个有没有必要了!

确实,都是走过场,唬人的。。。完全不按程序来,   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领导不重视,领导都是门外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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