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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举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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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2-12 14:36: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举报人举报不符合《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产品)》规定:运输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以外介质的罐式车辆的总容量限值应符合下列公式:总容积(m3)≤( 设计载质量(kg)÷ 所载物质的密度(kg/ m3))×1.05
2、企业提供的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关于发布实施<车辆产品(公告)技术审查规范性要求汽车部分(2012年版)>的通知》(中机函[2012] 240号)规定:对于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载介质密度按照2350千克/立方米核算,且搅拌容积≤〔载质量(千克)÷混凝土密度(2350千克/立方米)〕×110%。
   两者计算结果肯定不一致,应怎么理解?



沙发
发表于 2015-2-12 20:12:48 | 只看该作者
一。 《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产品)》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是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必须遵守的认证规定。


二。车辆产品不符合认证规定,依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地方质检两局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帐薄以及其他资料,查封、扣押未经认证的产品或者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的规定,应当查封扣押。
   
    运输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以外介质的罐式车辆的总容量限值应符合下列公式:总容积(m3)≤( 设计载质量(kg)÷ 所载物质的密度(kg/ m3))×1.05


三。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车辆产品(公告)技术审查规范性要求汽车部分(2012年版》(中机函[2012] 240号)工信部旗下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发布的,是工信部门进行公告管理的依据,是车辆生产企业办理公告必须遵守的。

   对于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载介质密度按照2350千克/立方米核算,且搅拌容积≤〔载质量(千克)÷混凝土密度(2350千克/立方米)〕×110%。

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产品)》的责任部门,而不是实施《车辆产品(公告)技术审查规范性要求汽车部分(2012年版》(中机函[2012] 240号)的责任部门。

五。车辆产品不符合《车辆产品(公告)技术审查规范性要求汽车部分(2012年版》(中机函[2012] 240号)的规定,工信部门应当依法撤销公告。

六。车辆产品不符合《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产品)》,质监部门应当依法扣押查封,并撤销3C。

中国应当执行中国的法律,而不是去执行美国的法律。



硬座
 楼主| 发表于 2015-2-13 08:50:40 | 只看该作者
关键是按前一公式推算总质量超标,按后一公式计算不超标。你的意思我们必须按前一公式算,企业按后一公式计算的说法不予理会?
板凳
发表于 2015-2-13 11:53:11 | 只看该作者
jlzh 发表于 2015-2-13 08:50
关键是按前一公式推算总质量超标,按后一公式计算不超标。你的意思我们必须按前一公式算,企业按后一公式计 ...



一。全国范围内,绝大部分获得3C证书的搅拌车辆不符合《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产品)》的规定,是质监部门失职!



二。全国范围内,绝大部分获得公告的搅拌车辆符合车辆产品符合《车辆产品(公告)技术审查规范性要求汽车部分(2012年版》(中机函[2012] 240号)的规定,是工信部门未失职。

    否则,也是工信部门失职。和质监部门无关。

三。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产品)》 对车辆强制性认证 活动进行监督是质监部门的法定职责。

    所以,  
   
    质监部门应当按照:总容积(m3)≤( 设计载质量(kg)÷ 所载物质的密度(kg/ m3))×1.05  这个公式,来监督检查获证车辆是否符合认证规定。

    符合工信部的规定,并不意味着就一定符合质监部门关于产品强制性认证的规定!!!  否则,就是去了认证的意义。

地板
发表于 2015-2-13 22:38:32 |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5-2-13 23:52:32 | 只看该作者
哪个是最符合安全的要求的?为何政府部门会出现两个不同的要求?这种情况下应先请政府改正,政府有错为何要企业承担?认证的意义在于安全,如果这0.5的差别可以保证安全那倒也值了,儿戏般的出两个指标规定,政府在管理市场还是在市场管理中挖坑让企业跳呀?希望质监大规模查处,企业交完罚款大规模上诉,最后工信部和质检总局统一来真正的研究一下这个指标,看看到底哪一个是安全的。再回头追究出台错误数据规定的渎职,如认证的错了就大规模的政府赔偿,如工信错了,改了就好。话说回来,这么多年有因这个指标不达标直接导致事故的吗?
7
发表于 2015-4-17 09:41: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收藏!这个工信部对搅拌车出台了一个说法,疑似放宽了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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