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热讯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4029|回复: 2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作业人员同时在两个单位工作,咋处罚?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9-15 16:42: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检查发现,在一个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人员(有证、有社保等),同时在另一个维保单位从事电梯维保工作,请高手支招,咋处理?依据是什么?
沙发
发表于 2015-9-15 17:16:35 | 只看该作者
询问该人员,锁定事实。从第二个单位入手,通知第一个单位。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
硬座
 楼主| 发表于 2015-9-15 17:22:34 | 只看该作者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没有具体处罚条款
板凳
发表于 2015-9-15 20:13:53 | 只看该作者
两组人在这两个维保单位的电梯报修,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果维保人员能赶到,就算了,如果维保人员没到罚维保单位,如果维保人员充足,只是为了顶个数量就不罚了,但是如果耽误了维保工作,罚。
很多情况下,对个人处理差,对用人单位处理,用人单位心知肚明的,就是应付检查的。
地板
发表于 2015-9-15 20:42:39 | 只看该作者
法无禁止皆可行!既然找不到处罚条款,凭什么用处罚的思维来看百姓呢???
6
发表于 2015-9-16 08:14:50 | 只看该作者
就是应付检查的
7
发表于 2015-9-16 08:54:1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板凳的说法!
8
发表于 2015-9-16 09:07:59 | 只看该作者
法无授权即禁止,法无禁止即自由。
9
 楼主| 发表于 2015-9-16 17:11:29 | 只看该作者
是否可以从违反《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附件中第16点“人员培训、考核及其管理”的要求,套用《特种设备安全法》第45条第二款,按照第88条第二款处罚?
10
发表于 2015-9-16 23:02:10 | 只看该作者
陈凯歌 发表于 2015-9-16 17:11
是否可以从违反《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附件中第16点“人员培训、 ...

文革造反派的思维方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质量热讯 ( 豫icp备13000103-1号 管理员邮箱:service@cnqol.com )

GMT+8, 2024-5-16 03:33 , Processed in 0.640596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