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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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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12-10 15: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自特种设备目录更改后,现场检查时经常发现标识为2.8T,电动葫芦为5T或者其他吨位的的起重机械,请问该如何界定,查看出厂资料,单单电动葫芦那一项空白,不标识规格,请问碰上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6 14:45:42 | 显示全部楼层
yut689 发表于 2016-12-15 10:11
可能是固定式电动葫芦,管它起重多吨,都不属于特设法管辖范围。目录中没有固定式电动葫芦的名称。

就是行吊,不是固定电动葫芦
硬座
 楼主| 发表于 2017-3-6 10: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qalittle 发表于 2017-1-3 09:52
刚接触一起,情况类似,2.8吨的,没办法啊。

你现在怎么处理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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