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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山泉,标准混乱引发标准混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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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5-10 16:25: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cpc.people.com.cn/pinglun/n/2013/0510/c78779-21437934.html


辛声


从牛奶生产标准的争论,到饮用水标准的争论,人们一次又一次地发现,国家标准制定的混乱引发不断的标准混战。对于这些关系居民基本身体健康的食品,我国标准监管部门的无所作为,放任了市场上各种标准泛滥

浙江著名的饮用水生产企业农夫山泉通过互联网络对外宣布,将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北京《京华时报》,要求其赔偿名誉权损失6000万元人民币。几乎与此同时,深圳著名的饮用水生产企业华润怡宝通过互联网络发表声明,已经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农夫山泉。声明指出,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声称,新闻媒体披露的产品质量问题是由华润怡宝蓄意策划,对自己的名誉、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造成了严重损害,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农夫山泉承担侵权责任。

这一案件的症结就在于,同样是市场上出售的饮用水,却被某些行业组织人为地划分为不同种类。不同种类的饮用水,又必须采用不同的标准。正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杂乱无章,才使得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选择性地使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面对各种各样的标准以及新闻媒体与企业之间的争论,普通消费者无所适从。

这场争论充分反映出我国标准化法的严重滞后。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必须首先确定标准的适用范围。如果在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时候,没有考虑到不同饮用水之间的关系,没有在归纳整理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且要求所有的生产企业都必须依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组织生产,那么,很容易产生类似的纠纷。可以说,国家标准的模糊不清是导致这场争论乃至诉讼发生的主要原因。

在这场诉讼的背后,充分反映出不同利益集团在相互博弈过程中所采取的基本策略。部分企业和新闻媒体之所以提出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就是因为他们看到了生产企业所采用标准之间的差异,而浙江农夫山泉之所以敢于提起诉讼,就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生产的产品完全符合现有的标准。从企业内部制定的标准来看,他们生产的产品已经远远高于浙江省乃至其他省份制定的地方标准。他们对自己的产品充满信心。而《京华时报》敢于积极应诉,是因为他们意识到北京市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已经作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不管国家标准是否存在,也不管行业标准的涵盖范围如何,只要在北京市场上销售,那么,作为北京地区的重要报纸,《京华时报》就可以根据北京市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提出批评。

从表面上看,这场诉讼将会导致浙江农夫山泉遭受重大损失,但从本质上说,中国商品国家标准才是最大的牺牲者。人们无法理解,在饮用水这样一个最基本的商品市场上,为什么国家标准制定机关没有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标准?人们更无法理解,在北京市场上畅销的浙江农夫山泉饮用水,为什么直到今天才暴露出所谓国家标准的问题?执法机关的尸位素餐以及国家标准制定机关的麻木不仁,是导致这场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我国标准化法赋予了质量监督部门制定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责任,但是,正如人们所看到的那样,在一些既得利益集团的挟持之下,本来十分简单的饮用水标准,却被切割得支离破碎,到现在为止全国居然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人们不禁要问,究竟是谁在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问题上偷换概念,转移公众视线呢?

从牛奶生产标准的争论,到饮用水标准的争论,人们一次又一次地发现,国家标准制定的混乱引发不断的标准混战。对于这些关系居民基本身体健康的食品,我国标准监管部门的无所作为,放任了市场上各种标准泛滥。这是中国监管部门的悲哀或者说是中国工业时代标准化的悲哀。

上个世纪颁布实施的标准化法早已过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全面检讨这部法律,真正从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出发,建立我国的标准化体系。但是,直到今天,这部重要的法律仍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一旦出现标准之争,人们习惯于让行政机关发号施令。殊不知,行政机关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正是由于他们的不负责任,才导致中国的饮用水市场出现如此混乱的局面。因此,国家标准制定机关的负责人应当出面承担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尽快启动标准化法的修改程序,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最快的速度制定新的标准化法。

2013年05月10日10:50   来源:法制日报
沙发
发表于 2013-5-10 20:56:19 | 只看该作者
为何浙江省质监局迟迟不敢发声,就作旁观者,直到农夫新闻发部会的第二天晚才正确表态,国标地标并行。但还是没有最终表态,仅标注DB是否合法?
硬座
发表于 2013-5-10 21:29:24 | 只看该作者
这篇文章写的非常好,我看了两遍。好就好在公正,他指出了企业与媒体之争的问题,最核心的问题是标准之争的问题。

标准之争在于我们这个标准化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标准化实施30多年了,早就落后时代、落后社会,不淘汰也不修订,已被社会,特别可笑的是竟然也被自己部门抛弃了,可是作为主管部门还没有对这部法律的重视。

同样,计量法也是一样,这难道不是我们质检总局的悲催吗?不值得总局领导深思和反省吗?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5-11 17:38: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简岩 于 2013-5-11 17:49 编辑

农夫的“江湖恩仇录”
http://www.infzm.com/content/90223


行业协会、主管官员、公关公司、媒体记者……过去一个月,这些看起来中立,实则暧昧的字眼始终笼罩在农夫山泉事件之上。事实上,中国瓶装水行业相互揭底的暗战早已是公开的秘密,而占据市场份额第一的农夫山泉则是江湖恩怨永远的主角。

钟睒睒发起了一场新的“战争”。

这一次,他对准的是对农夫山泉穷追猛打了一个月的北京媒体——《京华时报》。

在过去深陷“标准门”事件的一个多月内,他和他的下属,曾拒绝过无数媒体的采访,但5月6日这天,这位有过5年记者经历的农夫山泉的董事长,突然在沉默中爆发。

在北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他直指《京华时报》连续27天、用67个版面批评农夫山泉,“开辟了一家媒体批评一个企业的新闻纪录……自改革开放以来绝无仅有”。

就在此前的4月28日,农夫山泉公司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对《京华时报》的诉讼请求,索赔6000万元。

这起已有月余的“水战”再起波澜,而喧嚣戏码背后则是沉淀经年的“江湖恩仇录”。

火爆发布会

农夫山泉的新闻发布会筹划已久。就在4月底,南方周末记者联系农夫山泉之时,知情人士透露,五一假期之后,农夫山泉会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

5月6日下午,会议还没开始,《京华时报》的67个关于农夫山泉报道的版面被一一粘在展览板上,一眼望去几乎看不到头,预示着接下来的发布会将是一场暴风骤雨。

“现在看起来,这就是个局。”在解释完“国家、地方以及农夫山泉的标准体系”等知识,反复强调农夫山泉的标准无任何问题后,钟睒睒毫不掩饰地将矛头指向《京华时报》。

钟睒睒的猜疑并非无中生有。自今年3月以来,农夫山泉负面消息迭出,早已令其焦头烂额。

瓶装饮用天然水霉变,喝出黑色不明物,棕色漂浮物,水源地垃圾围城,同批次产品颜色不同……每一次问题的曝光,都是对其重大的打击。

《京华时报》其实属于后来居上者。在他们之前,打响第一枪的其实是21世纪网。直到4月10日,《京华时报》才接过挑战农夫山泉的接力棒。

不过,与其它报道相比,在钟睒睒眼里,4月10日《京华时报》首次关注农夫山泉,刊登的《农夫山泉标准不如自来水》一文是“最致命的”报道。

报道借中国民族卫生协会健康饮水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马锦亚之口证实,农夫山泉执行的产品标准为浙江省标准DB33/383-2005,该标准由浙江质监局提出并归口,由农夫山泉作为唯一的企业代表参与制定。简单比对可知,农夫山泉执行的这一标准在有害物质砷、镉的限量方面,均宽松于国标GB5749《生活饮用水标准》,其中砷指标限量甚至放宽到5倍。

“标准”争论就此成为此后绵延月余的一个焦点。

农夫山泉将这种舆论压力带来的市场影响做了精确计算。钟睒睒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自2012年12月以来,到2013年4月10日之前,农夫山泉在北京的销售一直保持在同比30%以上增速,但现在,增长不仅停顿,甚至出现了部分下滑的趋势。

发布会上,农夫山泉的高管证实,加上退出北京桶装水市场的损失,今年他们的损失还将增加500万。

这一切被钟睒睒视为“没有采访企业的情况下发布了报道”所致。“你们从来没有给过采访的机会。”钟睒睒话音未落,坐在农夫山泉专为《京华时报》预留位置上的京华时报记者高声反驳。为了证实所言,《京华时报》还刊出了当时的短信截屏以供对质。

会场下顿时一片骚动。过去的一个月里,大多数媒体记者遭遇过同样被拒的经历。“老板要求不要接媒体的电话。”知情者说。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应该是记者出身的钟睒睒最得意公关策略的一部分。在过去多次公关危机后,他越来越习惯于这样的模式:通过拒绝媒体的采访,制造饥饿营销,然后突袭式地开新闻发布会,凝聚所有人的关注。

他显然已经驾轻就熟。镁光灯下,站在台上的钟睒睒,微笑着拿起手边的农夫山泉,走至镁光灯前一顿猛喝,吸引来大批记者拍照。不过,这种节制而彬彬有礼的气氛没有持续太久。

当《京华时报》的记者继续抢着话筒不放,频频打断钟睒睒的发言时,挂着工作证件的农夫山泉员工,对着《京华时报》记者开始大吼:“滚出去。”

一场本来可以澄清的新闻发布会,变成了一场企业与媒体针锋相对的辩论会,无缘无故的掌声、突然出现的谩骂,这几乎出乎在场所有人的预料。

谁是幕后之手?

在农夫山泉看来,此前密集爆出的质量事件都是人为的“蓄意策划”。而隐藏在幕后的,是一只只看不见的手:行业协会官员、公关公司、媒体记者……而最终导向的都是竞争对手。

他们首先将目光锁定在了国有控股的饮用水企业华润怡宝。

4月11日,农夫山泉在声明中指责说,观察近段时间华润怡宝的一系列宣传动作,处处透着诡异。

比如,在农夫山泉被曝丹江口水源地污染问题后,华润怡宝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正是涉及饮用水企业的水源保护责任和水源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比如,农夫山泉家喻户晓的广告语是“大自然的搬运工”。而今年“3·15”后,华润怡宝和一家大型门户网站合作推出“中国饮用水之殇”的专题,喊出的口号则是:“大自然搬运过来的水,你还敢喝吗?”

接近农夫山泉的人士向南方周末记者暗示,这正是华润怡宝新市场总监李凯的手笔。李在农夫山泉任职8个月,对其内部运作了如指掌,去年刚刚从农夫山泉市场总监辞职。

不过,华润怡宝公关经理陈越否认了这一说法。“现在经理人跳槽很正常,这是个人行为。”

此前的4月15日,华润怡宝方面已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农夫山泉提起诉讼,已被正式受理。“我们静待法院的判决。”陈越说。

而另外一些相互关联的事情,则更让农夫山泉“标准门”充满悬疑。

比如,宣布开除农夫山泉会籍的中国民族卫生协会健康饮水专业委员会,被指没能顺利收取农夫山泉的会员费,秘书长马锦亚也被曝担任三家净水器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桶装水行业存在竞争关系;

比如,高调宣布下架农夫山泉桶装水的北京桶装水销售协会,则被查出其联系人艾先生,与华润怡宝水站的负责人用的是同一个联系号码;

比如,对农夫山泉穷追不舍的《京华时报》,被发现与北京九龙山饮用水饮料公司合作经营桶装水的销售业务;

对此,中国民族卫生协会健康饮水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马锦亚向南方周末记者否认,他与之不存在利害关系,“我就算还在经营,也是合法的,更何况我们并不存在竞争关系”。

而华润怡宝则证实,艾先生已于去年9月辞职,早已不是其员工。

《京华时报》同样否认跟农夫山泉存在竞争关系。“我们采编、发行、经营是分开的。所谓的‘德溢源’,我们从来没卖过。”《京华时报》经济部负责人郭峰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报业发行队伍同时承载着物流业务,会接很多单子。这包括送菜、送手机,免不了也有送水的业务。“这就相当于有一个淘宝店,发货和物流的关系。你说上网买一个电器,快递公司跟卖电器的有关系吗?”

瓶装水暗战

事实上,中国瓶装水行业相互揭底的暗战早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而占据市场第一的农夫山泉则是江湖恩怨中永远的主角。

知情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2000年发生的纯净水与天然水之战、2007年爆发的酸碱度之争,都是由农夫山泉引发的。

现在担任农夫山泉公关负责人、颇受高层器重的吴超超,2009年刚刚进入农夫山泉,就化装潜入康师傅车间拍照,后来在网络上攻击康师傅的水源问题。结果,被康师傅的工作人员认出,向媒体举报。当时,南方周末记者受同行之托,曾到杭州市社保中心求证吴超超的身份,并取得其社保信息。

如此多纠纷,这与农夫山泉历年来奉行的营销策略密切相关。广东知名的水饮料营销管理人士邓郁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一直以来,农夫山泉多采取攻击性的“进攻策略”。

农夫山泉与华润怡宝的商战似乎不可避免。接近农夫山泉的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近年来,由于利润下降,一些小型水企纷纷退出,为两家企业抢占份额提供了更多的可能。

作为华南本土老大水企,华润怡宝2013年已调整了全国五大区域的高管,其镇守西南、入驻华东、加码华南市场的野心不言而喻。而农夫山泉,则一直在加紧抢占华南市场。“我们在华南的份额相对比较低,但从去年12月开始就一直高速增长,同比甚至有100%。”钟睒睒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为争夺市场,在湖南等地,两家企业的代理商和员工一度大打出手,已出现多起流血冲突事件。

陈越承认,偶尔的冲突有时很难控制,但4月13日,华润怡宝发布了一封致全体华润怡宝人的公开信后,就已对员工进行了约束,“我们要求员工不要去趟浑水”。

不过,暗战依然在进行。农夫山泉怀疑,最近在湖南、广东、四川、重庆、湖北等地出现的挨家挨户向零售店和消费者散发攻击农夫山泉内容的传单,都系竞争对手华润怡宝所为。

在湖南,农夫山泉已经投诉了华润怡宝,“这是子虚乌有的东西。”陈越否认前段时间各地代理商之间发生的冲突跟公司有关。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农夫山泉曾经向当地工商局投诉,但依然没查出任何东西。

知情者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广州,华润怡宝同样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农夫山泉投诉到相关部门。这源于2013年3月农夫山泉在广州的推广行为,为了证明自己的弱碱性,农夫山泉拿华润怡宝作为pH试纸的参照物,最终引发一场流血的打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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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3-5-11 17:39:4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简岩 于 2013-5-11 17:50 编辑

标准争论悬而未决

暗战之中,与消费者最密切相关的包装水国家标准却少有人关心,迟迟未能修订。

在中国,根据水的来源、加工方式等特点,包装饮用水分为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天然泉水等6类,所有包装饮用水的原料用水都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即自来水标准)。而包装饮用水标准又涉及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其中既有食品质量标准,也有食品卫生标准。

“按说2006年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国标颁布之后,很多相关标准都应该进行修订。多年来,专家们也一直在呼吁要理顺包装水的标准,但卫生部的步伐很慢,也没有一个独立的审核修改机构。”全程参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饮用水国标修订的水标准专家蔡祖根说。

2005年食品卫生法颁布之后,制定和修改标准的管理职能由质监移至卫生部门负责。“地方标准应该及时与国家标准同步更新,但一些地方没有及时清理标准,造成了混乱。本来农夫山泉不应该使用这类地标了,但是由于没有新的标准出现,一直在用。”

这正是钟睒睒叫屈的原因之一。

《京华时报》一直指责未被农夫山泉遵守的国家标准是强制性的国家卫生标准,任何企业均需遵守。而由于饮用天然水的国家质量标准从2008年5月开始至今,一直在征求意见当中,仍迟迟未能制定,浙江省的地方标准,已是目前饮用天然水行业行政级别最高的质量标准。

“我们是将两个标准合二为一,从严执行。”在新闻发布会上,农夫山泉董事长钟睒睒说。

不过,农夫山泉并非自己所宣讲的那么完美无瑕。知情者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标准中指标的差异依然存在,只要一天不修改,如何管理仍然是难题,“卫生部门最为尴尬,标准滞后,是因为他们没及时修订,对农夫山泉处罚没有依据,但面对汹汹民意,他们又不能无所作为。他们也头痛。”

4月中旬,南方周末记者曾向浙江省卫生厅和省质监局咨询相关问题,两周过后,迄今仍未得到答复。

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的接待人员,宛如惊弓之鸟,甚至连手机号的联系方式也不肯留,“太敏感了,得这件事过去了,我们再联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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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2 11:12:25 | 只看该作者
中国质量报:“水标准门”事件解疑

    农夫山泉“水标准门”事件爆发以来,社会各界对于包装饮用水标准给予了高度关注,随之也产生了不少疑问,甚至是误解。本报记者通过查询资料和咨询专家,试图拨开标准迷雾,解答大家的疑问。

疑问一:同为包装饮用水,为何执行不同标准?

目前市场上的包装饮用水品牌众多,名称更是眼花缭乱,有纯净水、矿泉水、矿物质水、天然水、山泉水、冰川水,等等。在标准方面,以产品包装上的标注来看,主要执行3种标准:一种是国家标准(GB),如蓝涧饮用天然矿泉水执行的是GB 8537;一种是地方标准(DB),如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执行的是DB 33/383;一种是企业标准(QB),如可口可乐冰露饮用矿物质水执行企标Q/14A0605S。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包装饮用水指采用瓶、桶包装的饮用水。国标GB 10789《饮料通则》根据水的来源、加工方式等特点,将包装饮用水分为6类: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天然泉水、其他天然饮用水、饮用矿物质水、其他包装饮用水。

按照《标准化法》的规定,我国标准体系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4个层级。对于适用范围完全相同的产品,国标、行标、地标只能有一个,即如果有国标,行标、地标自动废除;没有国标有行标,地标自动废除;没有国标、行标,可以制定地标或者企标。如果没有国标、行标、地标,应当制定企标,并在相应的政府部门备案,通常情况下,企标大多涉及企业的商业机密,不会对外公开。无论是否有国标、行标、地标,都鼓励企业制定企标,但企标必须高于相应的国标、行标和地标。

2009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生产经营食品。由于食品标准整合工作量非常大,目前很多食品领域都存在食品质量标准与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并存的现象。而我国包装饮用水的有关标准都是在《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前制定的,各种层级、类型的标准数量自然也会多一些。

疑问二:现行的包装饮用水到底有多少项标准?

综合国家标准委官网的国标查询数据系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官网提供的数据,记者发现,目前我国与包装饮用水相关的标准是国标5个(4个直接相关、1个间接相关)、地标11个、企标具体数量不详。其中4个国标中,两个是产品标准、两个是卫生标准。(具体见右图)

对照目前我国的包装饮用水标准,在食品卫生标准方面,两个标准分别是GB 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和GB 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在标准文本里明确指出:本标准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和瓶(桶)装饮用纯净水,适用于经过滤、灭菌等工艺处理并装在密封的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在食品质量标准方面,两个标准分别是GB 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和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

根据包装饮用水的6大产品分类,从卫生标准来看,两个国家标准(GB17324、GB19298)加上1个起到卫生标准作用的产品标准GB 8537《饮用天然矿泉水》,就实现了所有类别产品的全覆盖,也构成了包装饮用水整个质量安全的根基。需要说明的是,与包装饮用水间接相关的还有国家卫生标准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即大家俗称的自来水标准,该标准是适用于一切饮用水的卫生标准,因此包装饮用水首先必须满足这个标准。《食品安全法》也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从产品标准来看,目前除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之外,其余4个类别的产品并无国标。

目前已经公布的11个地方标准中,主要是针对其他4大类的产品标准,其中在《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后出台的地标,则已经按照要求变更为食品安全标准。如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DBS44/001-2011《饮用天然山泉水》。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朱毅认为,国家对不同种类饮用水颁布对应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和饮用纯净水都有了国标。纯净水和矿物质水都应该是采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水源。其他没有国标的,企业只要自律,也是可以在现行标准中为自己归类的,即使不能做到弘扬特色和异质性,至少不逾矩、不违规,守好饮用水的本分。“需要单独拿出来说说,以免生出歧义的是饮用天然矿泉水,这不单单是水,还是国家矿产资源,国土资源部核发的‘采矿许可证’是必备之物,目前国内颁发的证书并不多。”

按照我国的标准体系,只要不是无标生产的产品,都有可以执行的产品标准,最低也必须是企业标准。因此消费者无需担心自己购买的包装饮用水没有标准。而且所有的卫生标准都是强制性国标,市场上销售的每一种包装饮用水,都必须符合这些强制性国标的要求,否则就构成违法行为。

疑问三:包装饮用水标准何时统一?

虽然国标中的包装饮用水只有6类,市场上的产品名称则远远是这个数字的数倍。记者采访中发现,出现这种情况的重要原因,是不少厂家一方面在水源上做起了文章,于是就有冰川水、山泉水、天然水等众多产品;另一方面在功能上做起了文章,于是就出现了弱碱性水、小分子水等噱头产品。加上目前产品标准没有实现所有该类产品的全覆盖,也就有了标准“山头林立”的现状。

统一包装饮用水标准,成为众多人士的呼声。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得到了主管部门的回应。国家卫计委正在加紧对《瓶装饮用纯净水》、《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等标准进行清理,将整合公布新的包装饮用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这已经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网站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新浪官方微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质量报》记者  徐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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